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能构成合同诈骗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款能构成合同诈骗吗?1、借款能构成合同诈骗,构成合同诈骗必须是行为人在主观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借款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就要看借款人借款的目的是否就是为了骗取该款项;如果其确因客观原因造成暂时无力还款的,就不构成合同诈骗。2、具体来说,若是出现了以下情形就会被认定为是合同诈骗(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二、合同诈骗产生的原因有哪些1、合同管理混乱、有章不循有些企业和单位只注重产量的增长,质量的提高和利润的增多,忽视对合同的严格管理,使合同的签订、履行、担保、变更、转让、解除、终止、监督以及合同文本、专用章的管理缺乏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必要的年审核制度和监督制度,加上合同管理中人员职责分工不明,从而给合同诈骗以可乘之机。2、合同签约人和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有些合同签约主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合同管理知识,加之在经济活动中经验缺乏,只想尽快发展生产经营,广开销路,多订合同,尽快盈利,结果掉入陷阱后悔莫及。3、合同签约人和管理人私欲膨胀有些合同签约人和管理人员,由于私欲膨胀,以利当头,经不起高额回扣的诱惑,被动或主动与诈骗分子串通,签订有损于己方的合同,案发后,担心报案会把自己牵连进去,只好哑巴吃黄连,采取“内部消化”,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器焰。4、被害人不愿诉诸于法律合同诈骗犯罪的被害人最大的心愿是财产的返还和补偿,至于采取什么方式途经解决,他们并不关心。在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不强,尚不能熟练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因借款合同而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类型的纠纷,故此即使债权人多次催缴后对方依旧不还钱,那么也是不能状告对方犯了合同诈骗罪的,只有是明显没有还款能力,且依旧向他人借了很多钱等的情形,才有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罪。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


·怎么确定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


·民间借贷中还款需要注意哪些
      民间借贷中还款需要注意哪些 一、民间借贷中还款需要注意哪些 首先,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其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或者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能否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也即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期间。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以催债通知书的形式向保证人催债,原则上保证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的行为不产生使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效力;例外是,在该催债通知书的内容符合一个保证合同的新要约,保证人在催债通知书上的...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情形?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一、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民法典》 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 二.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约定的义务将转化成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像遵守法律一样遵守合同义务...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 就字面而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的意思并不好理解。在签订的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也不少,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才能签订这份协议。关于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的内容,我们在下文为你一一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收费标准是什么?债权人撤销之诉应当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处理,每件收诉讼费50至100元,一般法院都是收取100元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


·未婚先孕登记结婚会不会罚款
      如今的男女在结婚之前往往会先同居一段时间,而在这期间就有可能导致女方怀孕。于是,有不少人就会奉子成婚。那么此时未婚先孕登记结婚的,是否会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先孕登记结婚会不会罚款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不会罚款,但如果孩子生出来后六个月内仍...


·民间借贷打官司一定要委托律师吗?
      对于要不要委托律师这话题,其实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要看涉案金额是不是值得你去委托律师,案件的难易程度,还有案件取证的难易程度,或者是你对法律这块有多少了解,这些都取决于你是否要委托律师。民间借贷案件相对婚姻案件要简单一些,但是证据这块必须要充足,如果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债权人代位权 仲裁
      债权人代位权 仲裁 一、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仲裁协议的关系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仲裁协议因而也具有相对性,即仲裁协议只对达成仲裁共识的当事人发生效力,而第三方理应不受其限制。债权人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是不依附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关系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合同相对性的例外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