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 一、并购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并购贷款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项目贷款。 普通贷款在债务还款顺序上是最优的,但如果贷款用于并购股权,则通常只能以股权分红来偿还债务。
   二、并购贷款方法
  1、为规范银行并购贷款经营行为,提高并购贷款风险管理能力,增强银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并购贷款业务的合规、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银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的交易行为。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进行。
  3、本办法所称并购贷款,是指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4、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
  5、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1)要在满足市场需求和控制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既要体现以信贷手段支持战略性并购,支持企业通过并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推动行业重组的政策导向,又要有利于银行科学有效地控制并购贷款风险。
  (2)引导信贷资金合理进入并购市场,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市场前景好、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兼并重组, 促进产业的集中化、大型化、基地化。
  (3)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及我行信贷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
  (4)鉴于并购贷款复杂程度较高,风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高于其它一般贷款业务,我行应谨慎开展并购贷款业务,采取有效地措施来控制、防范并购贷款风险。
  6、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的总体控制指标及措施:
  (1)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50%。
  (2)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5%。
  (3)对纳入集团管理的同一集团下的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银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10%。
  (4)并购方并购资金的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5)银行将在管理信息系统单设并购贷款科目,确保能够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并购贷款业务的有关情况。
  7、银行经营机构受理客户提出的并购贷款业务申请时,需按照银行要求收集有关材料,具体参见附件二《并购贷款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并购方企业或“子公司”基本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登记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及按时纳税证明、公司章程、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子公司”可不提供);
  (2)目标企业基本材料(同上);
  (3)并购方案,如并购计划、并购可行性分析报告、并购后整合计划等;
  (4)并购交易依法合规的证明材料,如有关部门或机构的批准文件、登记或公告文书等;
  (5)并购贷款业务申请书等;
  (6)经过人民银行年检的贷款卡;
  (7)银行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8、经营机构受理客户并购贷款申请后,应对项目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和初步的调查评估(有关项目准入条件参照第二章有关要求)。经初步筛选后,受理部门对拟进行并购贷款业务的项目填写《并购贷款项目准入申报表》上报公司银行部进行准入审查,公司银行部审核准入的内容主要包括:
  申请人的并购行为是否合规、合理;并购交易是否能够成功实施;目标企业的并购溢价是否合理;申请人的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充足,还款来源与还款计划是否匹配;申请人是否能够按照并购贷款业务合同约定支付本息;申请人主观或客观违约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或退出策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并购贷款方法的知识,主要包括并购贷款的定义以及并购贷款方法的介绍,另外包括并购贷款的需要的材料流程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 1、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企业间借贷,这种借贷关...


·单位偷逃税款罪怎么处罚?
      单位偷逃税款罪怎么处罚?单位偷逃税款罪的处罚规定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当然这种情况之下它不仅仅是由自然人构成,可能单位也会是偷逃漏税的主体,因此它是实行的一种说法的制度,根据单位的所犯情形的话,会根据刑法来要求判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


·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借钱不还怎么办借款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怎么办呢?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借钱不还报警有用吗报警是公安机关立案的前提,但是借款纠纷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所以当债务人借钱不...


·犯了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公司法债权人的保护措施是什么
      一个公司如果发行债券的话,其他购买债券的人,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因为利益关系,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债权人购买债券相当于投资,有利益回报。所以为了不侵犯债权人的利益,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公司法债权人的保护措施。 一、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枪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枪和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


·别人欠钱不还有合同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有合同怎么办?如此情况只能去法院起诉,胜算当然很大了,因为确实欠钱,又有相关的证据。处理时间的话,如果能联系到被告,一个月左右可以开庭。如果联系不到被告,要公告送达,时间要长得多。1、要起诉就要先写好起诉状。如果不找律师,可以在网上搜索民间借贷起诉状的范文,修改后即可...


·夫妻的银行贷款的债务如何认定个人债务的
      夫妻的银行贷款的债务如何认定个人债务的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五万?
      没打借条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


·借条找人家代写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找人家代写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条找人家代有法律效力吗? 1、借条找他人代写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具体需要判断代写人是否有代理权。若是没有,要看这位当事人是否追认,如果不追认的话,则由代签名字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七...


·朋友欠钱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