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2)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我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一次修订版)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4)保护的目的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 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 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订版)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5)时效性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作品自创立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二、商标权被侵权了怎么维权1、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2、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商标权的保护是基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我们国家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而著作权的保护基于作品的独创性。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咱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作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企业著作权风险主要是什么?
      企业著作权风险主要是什么?企业在获得著作权之后会面临着被他人或者是其他企业侵权,常见的企业著作权侵权类型具体如下:1、字体侵权字体侵权是著作权侵权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类,不同于使用盗版软件的侵权行为,软件著作权侵权人在作出侵权行为的同时大多是明知侵权而为之,字体侵权人往往在被追究责...


·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
      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 一、饭店名字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手续? 餐饮名称一般不能申请专利,可以申请商标。 (1)可以自己亲自到当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所需资料:需商标图样、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身份证明文件:需个体工...


·著作权的保护开始时间怎么计算的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


·商标可以使用文字吗
      商标可以使用文字吗 商标可以使用文字吗?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商标都是通过一定的图形方式表现的,那么可以使用文字作为商标吗?相信不少人都与我们有同样的疑惑,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文字商标是指用...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


·美术著作权,法院是根据什么判断侵权的?
       一、美术著作权,法院是根据什么判断侵权的?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院认定是否侵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美术作品是否有著作权、是否未经许可使用美术作品、美术作品是否用于营利活动等。 二、知识侵权的赔偿相关法则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


·商标使用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使用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使用权一般是指商标权所有人允许在商品使用该商标,所以一般商标使用权是需要授权的,那么授权就要签署相关合同,那么合同该怎么写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商标使用权合同应该怎么写?希望能能够为您带来帮助。 一、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人(甲方): ...


·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有人告诉我们,他在申请商标行政复议的时候遇到了困难,他表示由于自己不知道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所以他不知道行政机关侵害自己的商标权后的维权之路该从哪里开始。为此,我们查阅了有关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法律,整理如下: 一、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1、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原始取得,即共有之知识产权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方式。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合同法》都有明确的规定。2、继受取得。 知识产权共有的继受取得,即共有的知识...


·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如何预防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