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收不同类型的土地需要支付的补偿金数额是不一样的,这主要是由于不同类型的土地可以带来的经济价值不一样。为了保护被征地者的权益,要求征地的一方,因地制宜的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从土地性质上分,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企业参加拍卖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这样使用土地才有了书面的合法性凭证。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非常重要,如果这个证缺失,则修建的房屋在产权上面就不完整。那么国家土地使用权证书如何办理?...


·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按照规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在不使用土地的时候可以将其转让,这样一来,也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物权,转让双方需要各自承担一些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


·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
       一、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 户主去世的,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其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可以继承使用该承包地。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


·邯郸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邯郸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2、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


·如何预防广西征地事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如何预防广西征地事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为了改善城区规划,或者为了修建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等,不得不征用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虽然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国家在征收后会对被征地者进行经济补偿,但是征地事件一直是由发生。对于广大政府来说,如何预防广西征地事件? 一...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是不可以确权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我国的土地虽然采取的是公有制的方式,但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一定面积土地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公民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土地的使用权。需要注意是是,转让是由风险的,你是否知道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一、转让标的(...


·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
      您都知道如果需要使用土地的话是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的,很多人不知道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其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根据相关的规定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合同,接下来让本站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


·2023年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越来越看重,所以我们国家对于征地建设这几年征用的土地也是挺多的。我们也听说过甚至我们身上也发生过征用土地的事情。对于征用土地来说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应的补偿规定的。那么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是什么呢?重庆征地房屋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


·肥东县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标准
      肥东县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务工人员到外地去,在农村地区就有大量荒废的土地,因此就有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征收土地商业化,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大力支持的,那么肥东县征收土地房屋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征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爱华镇,平均补偿标准:5009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幸福镇、茂兰镇、漫湾镇,平均补偿标准:33741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茶房乡、晓街乡、忙怀乡、栗树乡、大朝山西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