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是为了出卖而收买, “收买”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便将被害妇女、儿童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或者虽然不是为了出卖而收买,但是收买后又出卖的,也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二)本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下列行为的,应依照本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对行为人以强奸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对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应分别依照本法关于非法拘禁罪、伤害罪、侮辱罪的规定认定行为性质,并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
  
  另外对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并犯有下列罪行的,一般也应予以数罪并罚:明知被拐卖妇女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与被收买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奸淫幼女罪(现已并入强奸罪)的。
  
  (三)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即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并没有强迫其与自己共同生活,当被买妇女要返回原居住地时,行为人未强行阻碍。
  
  其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这里的不阻碍对被买儿童解救,是指当被害人的家属或有关组织或部门得知被买儿童下落,前去领回被买儿童时,行为人没有强行阻拦。
  
  最后,被买妇女与收买人已经成婚,并愿意留在当地与收买人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对收买人应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这种情况是需要进行严厉的处罚的,同样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这种收买行为同样的会侵害到妇女儿童的权益。
  
  


·最新的民法总则对于离婚彩礼有什么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彩礼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聘金和聘礼,在离婚的时候,彩礼可不可以要回,成为离婚案件的主要焦点之一。对于彩礼该不该退、需要什么法定条件以及证据,都做了相应的规定,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对于离婚彩礼有什么规定一、...


·索要离婚精神补偿的条件是什么?
      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工伤职工的医疗期的待遇是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


·离婚时怀孕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在离婚时怀孕了,这种情况下双方还能继续离婚吗?这一点需要根据女方的意愿及实际情况来确定。未出生儿女的抚养权将归谁所有?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情况是归属母方的。离婚时怀孕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下文为您整理了协议书格式。请您认真阅读。 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根据《婚姻...


·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理由如下:1、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


·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之后的最佳选择。离婚有多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和平协议离婚,这种离婚影响最小;另外一种就是,双方分歧比较大,只能通过诉讼进行离婚,有可能会经过多轮诉讼才离成。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 一、关于离婚...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 (3)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4)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与之同居,且周围邻居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一、增加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有什么?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一、怎么写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
      一、怎么写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 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女,××××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诉讼...


·离婚财产是否看银行流水?
      离婚财产是否看银行流水?可以的,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第1092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期限是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侵犯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通常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情况,如果后期一方侵犯对方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比如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当事人自行诉讼的,应该写一份内容完整的起诉书。那么,侵犯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下吧。 侵犯抚养权起诉状 上诉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