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如何处理?商家侵犯客人名誉权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通过正常、真实的舆论监督曝光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及服务,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系社会大众维权的正当、合理途径。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优先选择与经营者自行协商,并注意保留票据和商品等必要证据。无法协商解决时,则应及时向消协、工商等部门投诉,或提出仲裁、诉讼,切勿采取非理性的不当方式让维权变成侵权。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因此,在具体认定行为人是否侵害他人名誉权时,应从以下四方面来确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以媒体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我们可以轻易认定,但如果仅仅表现为对所报道的事实调查或审查不严导致报道失实,其主观心态应如何认定,新闻媒体作为我国的社会监督主体,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由报道权,而不应过分要求新闻媒体报道准确无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因果联系一般表现为直接和间接两种,侵害名誉权的构成必须是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如果确定违法行为与间接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必然导致权利滥用,这也与名誉权保护制度的初衷相违背。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侵犯名誉权的这种行为,完全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是侵害到公民正常的人身权益,所以应当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免处罚。
  
  
  


·女方骗婚罪的立案标准量刑规定是什么
      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以上数额可判刑。骗婚罪即婚姻诈骗罪:1、犯...


·离婚了没有离婚证只有离婚判决书怎么办
      离婚了没有离婚证只有离婚判决书怎么办 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那么,离婚判决书下来以后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吗?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论法院是否支持该诉讼请求,都会在判决书中进行判断和决定。所以,如果原告只提出要求离婚,法院就只会对...


·厦门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可能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在婚后会因种种矛盾而选择离婚。一般来说,夫妻之间选择离婚最好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有财产分割方面的纠纷,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厦门地区的朋友可能会对厦门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较感兴趣,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作一...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可以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双胞胎离婚后的抚养权怎么判?
      双胞胎离婚后的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中双胞胎按照有利于孩子日后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则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判决,当然如果说是有多个子女的话,通常情况下一方各在一个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这样对于双方来说也是非常公平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随女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 (3)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4)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与之同居,且周围邻居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


·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孩子吗?
      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孩子吗?通常在自己的亲生父母离婚之后,可能双方又会各自组建家庭,此时孩子就有可能同时有两个“爸爸”和“妈妈”,其中就有后爸和后妈,其中后爸和后妈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在照顾继子女,那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孩子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在法律上后妈有义务抚养...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


·两周岁以内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两周岁以内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无论母方或父方是否同意,从保护婴儿利益出发,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


·一、结婚一个月就离婚彩礼返回多少?
      一、结婚一个月就离婚彩礼返回多少?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彩礼退回的金额,需要由双方协商而定或者起诉法院判决处理,如果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那么,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