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缓刑可以适用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盗窃罪缓刑可以适用吗?盗窃罪是否可以缓刑,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缓刑和死缓的区别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对于盗窃罪的具体犯罪事实处罚,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我国法律上也已经明确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是否适用缓刑进行界定。
  
  
  


·用假币被抓住了会判刑吗
      用假币被抓住了会判刑吗使用假钞如果在其他条件都成立的情况下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法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二、使用假钞会有什么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


·罪轻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罪轻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责任方面的罪轻辩护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


·认罪服法通常对案件的审理,判决会起到什么作用?
      随着我国的犯罪案件的增多,一些人能够面对自己的罪行,决定重新做人。通常都会供认自己的罪行,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我国刑法对这部分案情有哪些解释和量刑的呢,下面我们就认罪服法通常对案件的审理,判决会起到什么作用这一问题为你带来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1、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2、被拘留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3、被拘留人生活不能自理的。4、被拘留...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标准是什么
      投毒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者相比而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已取消投毒罪,而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那具体来说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需要什么条件构成遗弃罪?
      虽然遗弃行为在社会上得到您的强烈遣责,但事实上,遗弃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许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和幼小的儿童被家人遗弃,生活流离失所,甚至造成他们的死亡。遗弃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是会构成犯罪的,那需要什么条件构成遗弃罪?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说明。 一、什么条件构成遗弃罪? 1...


·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


·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那在实践中,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认定高利...


·伪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
      立案是刑事程序的开端,但是很多人对于刑事立案的程序不了解,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效率低下。那么伪证罪立案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伪证罪的立案程序 伪证罪属于刑事案件,伪证罪的立案程序就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立案流程: 1、...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犯罪,对于这一罪名,很多人并不了解,实际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原本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整的范围。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量刑上提到“情节特别恶劣”,作为本罪的情节加重犯予以更严厉的处罚。要想认定此罪,...


·刑事案件(辩护)一般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