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确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确定?
  
  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交警部门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具体的如下所述。
  
  (一)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二)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
  
  (三)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四)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五)推定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前提报案而未报案的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前提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平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如有以下情形,无需负任何责任:
  
  1、各方当事人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为无责任。
  
  2、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为无责任;
  
  3、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为全部责任,无过错的为无责任;
  
  这里的过错指的是在事故的发生过程中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
  
  (三)快速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
  
  在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1、追尾的;
  
  2、逆行的;
  
  3、倒车的;
  
  4、溜车的;
  
  5、开关车门的;
  
  6、违反交通信号的;
  
  7、未按规定让行的;
  
  8、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事故双方当事人需负同等责任。
  
  现实生活当中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需要根据其原因来判断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大小。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着超速行驶或者是醉酒驾驶,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
  
  


·一、交通事故烧伤的等级认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烧伤的等级认定有哪些? 烧伤,因为其烧伤的程度不同,所以其所处的分类也是不同的。那烧伤的等级分类是什么呢?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及完全护理依赖方可维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


·单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车辆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在另一方面也为您的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如今各种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问题已经,似乎已成为家常便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在需要的情况下,您还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这样才能合理维护自己权益。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单方交通事故工...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范围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范围 侵害了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一个侵权的法律关系。对这个侵权法律关系,司法解释第一条的条文里面就提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


·一、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可以吗? 当然可以,但是承担全责就要承担所有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由此连带的就是扣分和行政处罚。 交通法规规定的全责情况有: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
      签订合同要交押金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一、押金的概念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


·交警扣车时间规定是多长 ?
      交警扣车时间规定是多长 ?一、交警扣车时间规定 目前,涉及交警扣车时间的法律规定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行政强制法》。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 但在实践中,对交警扣车时间的规定,优先适用公安部制定...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会如何处罚?
      一、厦门市醉驾超标电动车会如何处罚? 1、电动车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这时醉酒驾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电动车要是没达到机动车的标准,醉酒驾驶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


·车祸擦伤一点怎么赔偿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擦伤被鉴定为轻微伤程度或以上程度,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如果擦伤不构成轻微伤程度,可自行协商不用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谁出?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是谁出?由肇事方承担;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付还是车主赔付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


·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交的资料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向法院交的资料是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