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一、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1、要想更有效地选择许可方式,企业要分析自身对于该项技术的实施的投入、产出与难度。若企业尚不具备成熟的专利技术实施能力,可考虑以独占许可的形式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并以此许可费作为增强研发生产能力的支持。若企业已经具备成熟的技术实施及生产能力,企业可以考虑以普通许可或排他许可的形式许可给其他企业,一起让这个专利技术得到充分的实施,促进行业健康向上发展。
  
  2、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许可方式如下:
  
  (1)普通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还可以就同一专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域内许可其他人使用,专利权人亦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如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就以授权不同企业以自拍杆专利的形式,每年获得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专利许可费用。
  
  (2)独占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该专利的使用权,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其他人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合同届满后,专利权人有权实施该专利技术。
  
  (3)排他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除了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外的第三人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若专利权人合同约定时间、地域内将该专利的使用权许可给第三人,则该行为构成违约,专利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分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被许可人还可以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在签订分许可合同时,可以对分许可的条件进行严格约束,降低许可合同纠纷诉讼的可能性。
  
  (5)交叉许可
  
  两个专利权人之间通过协商,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允许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自己的专利权。特别是一些大型跨国企业会在不同的国家中部署和储备大量专利,不仅可以用于抵御竞争对手的专利进攻,也可以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与竞争对手达成合作或妥协,将彼此在国内所拥有的专利权许可给对方以换取在国内技术的自由实施。华为公司与苹果公司交叉许可彼此的专利,为彼此避免了诉累,也能为彼此节约数以亿计的专利许可费用。
  
  二、专利许可需要注意什么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获得专利之后,若是想要凭借专利获得经济利益,都是可以将专利授权给其他人使用的。在许可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具体的许可方式,协商达成一致之后,需要将协商的内容拟定成协议,一般该协议在签署后就会生效了。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其实我国对专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会一直保护下去。此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实际提供的保护期限不一样。那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实用...


·专利权的主体是什么2023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商标抢注到期应该怎么处理?
       一、商标抢注到期应该怎么处理? 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就...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有哪些?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


·相同的商标算不算侵权?
      相同的商标算不算侵权?不同行业的则不算侵权,商标侵权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的行为,所以同样的商标在不同行业不算侵权。如果商标已经被申请为驰名商标了,可能会存在一些法律风险,要看具体情况。商标分类表把商标分为45个大类,每个类...


·专利知识产权纠纷证据收集需要哪些
      专利知识产权纠纷证据收集需要哪些1、主体资格证据的收集原告主体资格(即专利权人)的证据,这个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具备专利证书、专利登记本、专利年费交纳票据等即可。2、侵权事实证据的收集根据专利法相关法条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要件,一般为:未经权利人许可;实施专利...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


·商标侵权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一、商标侵权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二)民事诉讼状; (三)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


·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有人发现自己经过申请通过的专利,在使用过程中却被专利行政部门告知自己的专利无效,对此专利所有人对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无效决定表示不服,认为其不合法且不合理,在提起行政复议之前想了解一下专利无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有什么。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吧。 ...


·侵犯商标权的最高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侵犯商标权的最高赔偿数额如何确定商标侵权现实中有很多,且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商标侵权造成损害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该如何确定呢?而侵犯商标权的最高赔偿数额又是怎样确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常见侵犯商标权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


·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告著作权吗?
      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告著作权吗? 一、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册商标 1、申请注册商标前先做好商标查询商标近似查询是指按图形、文字等商标组成要素分别进行近似检索,可检索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的商标。通过商标近似查询,可以降低商标被驳回的概率,从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