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一、选择专利许可方式时需要考虑什么?
  
  1、要想更有效地选择许可方式,企业要分析自身对于该项技术的实施的投入、产出与难度。若企业尚不具备成熟的专利技术实施能力,可考虑以独占许可的形式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并以此许可费作为增强研发生产能力的支持。若企业已经具备成熟的技术实施及生产能力,企业可以考虑以普通许可或排他许可的形式许可给其他企业,一起让这个专利技术得到充分的实施,促进行业健康向上发展。
  
  2、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许可方式如下:
  
  (1)普通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还可以就同一专利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域内许可其他人使用,专利权人亦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如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就以授权不同企业以自拍杆专利的形式,每年获得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专利许可费用。
  
  (2)独占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该专利的使用权,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其他人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合同届满后,专利权人有权实施该专利技术。
  
  (3)排他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除了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外的第三人不得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若专利权人合同约定时间、地域内将该专利的使用权许可给第三人,则该行为构成违约,专利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分许可
  
  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享有对许可专利的使用权后,被许可人还可以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在签订分许可合同时,可以对分许可的条件进行严格约束,降低许可合同纠纷诉讼的可能性。
  
  (5)交叉许可
  
  两个专利权人之间通过协商,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允许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自己的专利权。特别是一些大型跨国企业会在不同的国家中部署和储备大量专利,不仅可以用于抵御竞争对手的专利进攻,也可以通过交叉许可的方式与竞争对手达成合作或妥协,将彼此在国内所拥有的专利权许可给对方以换取在国内技术的自由实施。华为公司与苹果公司交叉许可彼此的专利,为彼此避免了诉累,也能为彼此节约数以亿计的专利许可费用。
  
  二、专利许可需要注意什么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获得专利之后,若是想要凭借专利获得经济利益,都是可以将专利授权给其他人使用的。在许可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具体的许可方式,协商达成一致之后,需要将协商的内容拟定成协议,一般该协议在签署后就会生效了。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一、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商标侵权案赔偿规定是什么?
      商标侵权案赔偿规定是什么?商标的侵权赔偿标准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


·著作权共有是什么
      著作权共有,别名是为著作权共有权,简单来说,就是著作权共同享有,即是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对一个作品著作权的共同享有。这样说大家可能还是不理解,那么接下来就由小编来对著主权共有作更为深入的介绍。我们需要了解基本概念著作权,了解著作权共有的产生,以及著作权共有的形式及其类型。一、...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是可以的,如果作品署名和版权登记相冲突,一般情况下,版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低于作品署名的法律效力。版权登记证书作为版权行政机构初步经过审核出具的正式证书,具有比其他证据较强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与作品的署名情况相违背,还是应该以作品的署名为...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一、专利申请能撤回吗 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未20年可以续期吗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了。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所以如果你申请...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所需材料
      软件著作权人变更所需材料 如今世界,随之计算机网络社会的建设,信息技术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编写创新软件日渐成为一种高收入的职业的同时,软件著作权转让变更也可以为软件编写者盈利。那么软件著作权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为您介绍。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


·商标权侵权赔偿如何计算,怎么算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
      商标权侵权赔偿如何计算,怎么算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商标侵权行为在现实中有很多,且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商标侵权造成损害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赔偿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律师6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第一种计算方式(侵权人因侵权...


·转让的商标名称:
      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