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
  
  一、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
  
  判断某公民或者是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方法主要是各项归责原则,具体的归责情况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用过错推定;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
  
  (3)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对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
  
  (4)动物园发生动物致人损害时,对动物园适用过错推定;
  
  (5)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致在其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非教育机构能证明其已尽管理职责。
  
  3、无过错责任原则
  
  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非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目前法律规定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形主要由:
  
  (1)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行为侵害他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时,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6)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排污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4、公平责任原则
  
  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造成的损害事实均没有过错,而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分担损失。
  
  二、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1、侵犯人身: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2、侵犯财产:
  
  (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4、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不同的场景,侵权责任判断方法是不一样的,诸如乘客若是在没有达到目的地之前,就发生了安全事故,此时会按照违约原则来判断驾驶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在发生损害事件后,无法判断具体可以适用哪一种判断方法,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民事侵权事宜。
  
  


·原告公司指派其代理人出庭但未能提供双方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原告公司未提交与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代理人系其公司工作人员,且该公司亦未主张代理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代理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故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即使原告公司指派该代理人出庭,亦应被视为未到庭参加诉讼,应按原告撤诉处理。 ...


·打架砍伤会判人,这样会判多少年?
      我们都知道在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不合会发生口角和矛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有些矛盾会激化成打架砍人之类的,然而这样过激的行办就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这样就会变成故意伤人罪,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打架砍伤人,这样会判多少年?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打架砍伤人,这样会判多少年? 打架砍伤人要...


·法院从开庭到判决要多少时间?
      法院从开庭到判决要多少时间? 一、法院从开庭到判决要多少时间?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


·什么是缺席判决
      原告和被告都可能因为故意或因其他阻碍无法按时出庭,原告或被告不出庭法院会不会判决?任何一方不出庭都会按缺席判决其败诉,因此在诉讼时间到达时一定要及时出庭,否则之前为案子所做的努力都会白费。无法出席时可请律师代理。而到庭的人事先准备的资料可在诉讼程序中派上用场。一、什么是缺席判决开...


·在网络开赌场判多少年?
      如今很多青少年沉溺于互联网游戏不能自拔,有些网站甚至是赌博网站,这对于社会来说危害很大。我国是严禁开设赌场的,不管哪种形式。群众发现网络赌博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构成犯罪的,网络赌博组织者会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在网络开赌场判多少年?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 一、...


·法院判决多久申诉时间
      法院判决申诉时间没有限制的。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诉,但是申诉不是必然获得再审。申请再审案没有开庭的相关规定,但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民事...


·过失杀人判几年 怎么处罚过失杀人
      一、过失杀人判几年《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标准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


·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
      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 一、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


·法律上巡回审判的含义是什么
      巡回审判的含义是什么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自己的辖区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采取巡回流动的方式,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它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判决书样本是什么样子的?
      在有关法律条文中,高空坠物虽然不是故意伤害罪,但也因为造成了危害,是需要给被害者赔偿的,被告也会因为情节是否严重而判定是否有刑事责任。那么,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判决书样本是什么样子的?高空坠物致人损害责任是怎么判定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判决书 财产损...


·打架软组织损伤怎么判
      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