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
  
  一、侵权责任判断方法都有哪些?
  
  判断某公民或者是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方法主要是各项归责原则,具体的归责情况如下:
  
  1、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主要情形有: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者适用过错推定;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
  
  (3)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对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
  
  (4)动物园发生动物致人损害时,对动物园适用过错推定;
  
  (5)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因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致在其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除非教育机构能证明其已尽管理职责。
  
  3、无过错责任原则
  
  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非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
  
  目前法律规定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形主要由:
  
  (1)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行为侵害他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时,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6)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排污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7)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4、公平责任原则
  
  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对造成的损害事实均没有过错,而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由双方分担损失。
  
  二、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1、侵犯人身: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2、侵犯财产:
  
  (1)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4、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不同的场景,侵权责任判断方法是不一样的,诸如乘客若是在没有达到目的地之前,就发生了安全事故,此时会按照违约原则来判断驾驶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在发生损害事件后,无法判断具体可以适用哪一种判断方法,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民事侵权事宜。
  
  


·贩卖毒品怎么判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


·看具体情况定。要看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履行期限。判决生效后
      看具体情况定。要看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履行期限。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的,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


·偷税漏税会计没有参与需要判罚吗?
      偷税漏税会计没有参与需要判罚吗?不需要判罪。企事业单位偷税构成犯罪的,对纳税单位判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纳税人的漏税行为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对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


·5人团伙打架致人轻伤该怎样判
      对于一般的打架斗殴行为会按治安案件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走私电子产品怎么判
      涉嫌构成走私货物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电子产品被抓后如果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刑多少年,要依据走私的犯罪情节而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
      民事判决书上诉期从次日算起吗?民事判决书上诉期就是从次日算起,也就是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民事诉讼法意见》第79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日计...


·职务侵占120万应判几年
      职务侵占120万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


·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 一、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了50万没钱支付罚金的法院会变卖其房屋等不动产,对于没有钱偿还债务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冻结、变卖你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九条 人民...


·无证砍伐杂树90方判几年?
      无证砍伐杂树90方判几年?无证砍伐杂树90方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滥伐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2款),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


·扒窃5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扒窃5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扒窃5万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5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


·不批捕起诉后判多久时间?
      一、不批捕起诉后判多久时间?不批捕的情况下,如果犯罪事实成立也是可以起诉的,应当根据实际犯罪事实来判决处理。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