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际贸易合同磋商有哪些环节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国际贸易合同磋商有哪些环节 一、国际贸易合同磋商的主要环节
  交易磋商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之一,商品的国际交易能否顺利签订合同,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对交易双方条件磋商的结果。交易磋商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传真、电传或信函)。交易磋商的过程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是达成交易所必须的法律步骤。
   1、交易磋商询盘
  询盘是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探询交易条件,表示交易愿望的一种行为。询盘多由买方作出,也可由卖方作出、内容可详可略。如买方询盘:“有兴趣东北大豆,请发盘”,或者“有兴趣东北大豆,11月装运,请报价”。询盘对交易双方无约束力。
   2、交易磋商发盘
  发盘也叫发价,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一经受盘人无条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人承担按发盘条件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发盘多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也称递盘。
  实务中常见由买方询盘后,卖方发盘,但也可以不经过询盘,一方迳直发盘。
   3、交易磋商还盘
  受盘人不同意发盘中的交易条件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意见,称为还盘。在法律上叫反要约。
  还盘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发出的一个新盘。原发盘人成为新盘的受盘人。
  还盘又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发盘因对方还盘而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
   4、交易磋商接受
  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愿意按这些条件和对方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接受一经送达发盘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均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
  如交易条件简单,接受中无需复述全部条件。如双方多次互相还盘,条件变化较大,还盘中仅涉及需变更的交易条件,则在接受时宜复述全部条件,以免疏漏和误解。
  通过我们对国际贸易合同磋商的主要环节的介绍,您对磋商过程一定有所了解了吧,磋商的方式也是多样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当然磋商过程双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尽量争取做到双方都有利。准备所需的技术和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严格责任原则。其中,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严格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表明,无论违约人对违约行为的发生是否有过错,都并非违约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都不能免除违约...


·手写合同生效吗?手写与打印的合同以哪个为准?
      手写合同生效吗?手写与打印的合同以哪个为准?一、手写合同是合同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由此可以看出手写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一、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


·买卖合同纠纷协议书范本
      买卖合同纠纷协议书范本 实践中,我们经常看到的合同纠纷有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等。通常,遇到遇到合同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协商之后,签订一份合同纠纷协议书,这样您互相谅解,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买卖合同纠纷协议书的范本,其他类型的纠纷可以作为参考。...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属于违约责任条款,是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不过,在确定违约金数额时应当合理,不得过高。在实际中,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呢?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一、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


·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我国民法典的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看,合同的变更仅...


·解决合同纠纷时怎么保存证据
      遇到合同纠纷,您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途径去解决,但无论是哪种解决途径,您都需要有证据才行。那么,在实践中,就合同纠纷应该怎么保存证据呢?排除证据的保存以外,当事人在解决合同纠纷时还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合同纠纷该怎么保存证据 举证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一、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20XX年2月,甲公司就废旧钢材、物资的出售发出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付款方式为付款提货。提货要求为:到甲公司提货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按公司专职人员指定的货物装车,并由司磅员过磅,检查人员检查核实确认无误签字后到分管领导签字,...


·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一、买卖合同保修附随义务什么情况下生效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虽然我国《合同法》...


·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如何处理?
      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如何处理?合同未约定单方想解除的处理方式是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单方解除权进行即可进行解除。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由于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故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要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应注意:1、解...


·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您对于招商这个名词可能都很熟悉,很多地区的政府都在积极努力的招商,希望能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带动就业和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少不了的就是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确保和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因合同引发政府招商合同纠纷,导致招商失败,但是遇到纠纷该怎么处理,感兴趣的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