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乘车人跳车侵权责任由谁来进行承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乘车人跳车侵权责任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乘车人跳车侵权责任由谁来进行承担?
  
  由谁来进行承担此责任就要看实际情况;正常情况下,责任由跳车自己承担,但如果机动车属于不准载人的,或者乘车人要求下车而不停车,则机动车主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综合上面所说的,跳车而造成乘车受到伤害,对于这种行为要认定谁来进行承担责任,那么就要看跳车的行为是否与司机有关,司机只会针对于车上的人员负责任,而当事人一旦跳车就不是属于车上的人员,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


·一、交通事故一方受伤保险赔付的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一方受伤保险赔付的标准是多少?不是赔偿标准,是赔偿范围。医疗费1万元,财产人员伤亡12万,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认定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把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吗?
      把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责任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
      一、醉驾吊销驾照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醉酒驾车驾驶证从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证的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


·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怎么办?
      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怎么办?在生活中,人们会有这样的一个疑虑,想要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是否可以。就是延续使用之前的车牌照,这样可以免去申请新的牌照。在实践中,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也是可以直接办理迁移。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怎么办。 一、机动车牌照变更车辆怎么办? 可...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这其中关于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想要解决纠纷就要知道我国法律上对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汽车交强险赔偿金的责任限额定义是多少?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


·违章出事故 交强险赔偿么?
      违章出事故 交强险赔偿么? 违章出事故 交强险赔偿么? 1、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能赔偿的。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后赔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后赔误工费吗?赔偿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吗?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吗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其规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