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判决会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院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判决会怎么处理?
  
  一、法院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判决会怎么处理?
  
  法院对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判决的处理办法一般是会撤销之前的处罚,因为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撤消此决定后,行政机关按合法的程序对被处罚人重新作出处罚是可以的。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 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发案与立案。
  
  1、发案案源一般有
  
  ①上级部门交办
  
  ②有关部门移交
  
  ③群众举报
  
  ④消费者或者受害人投诉、申诉
  
  ⑤依据职权在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中发现。
  
  2、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核实案源线索后认为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办案机构应当及时立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立案应当填制规范格式的《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交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或者主管副局长批准同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此处值得注意的是办案机构查办案件的立案标准有且仅有两项
  
  1、是发现有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存在
  
  2、是认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在这两项立案标准中,前一项是客观存在标准,后一项是主观认识标准。而在立案时并不要求必须查明涉嫌违法的确切当事人是谁、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具体财物状况以及情节、手段、结果如何等问题。凡经过初查办案机构如果认为符合上述立案标准的就应当及时填制《立销案审批表》进入立案调查程序。
  
  (二)调查取证。
  
  1、案件经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批准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收集证据、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接受其他工商机关委托协助调查、取证的还必须出具书面委托证明。
  
  3、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类型主要有①书证②物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⑤当事人陈述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上述证据必须经多方查证核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领导指定的期间内调查完毕,因案情复杂需要延期调查的,应报主管领导审查批准。案件调查完毕,承办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草拟好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送本局案件核审机构核审并报局长或主管副局长审批。
  
  (三)案件核审。
  
  根据现行体制案件核审工作由县级以上工商局内设的法制机构负责。该法制机构应当对办案机构送审的所有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案件,指定本机构具体承办人员依法进行书面核审。基层工商所分局设有法制员的对该所分局以自己名义独立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依法进行核审。
  
  (四)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意见或者举行听证。
  
  案件经核审机构书面核审、同意后,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办案机构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依法告知当事人。案件涉及听证的按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专项规定执行。
  
  (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按照要求,制作规范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应当加盖办案机关的公章。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以办案机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六)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1、《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后,办案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及时送达当事人。
  
  2、办案机构代表县级以上办案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将罚缴的财物等及时上缴国家金库或者依法作出处理。
  
  (七)、案件备案和归档。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仅需要在有证据的前提下才能判决,还必须同时遵守程序的规定,否则不管最后的处罚是否是正确的,该处罚都有可能会被撤销,且之前审理该案件的相关职员,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比如降职等。
  
  


·打人不构成轻伤怎么判
      打人未造成轻伤,构成轻微伤,对方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同时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打人造成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


·拿刀砍伤人能判多少年?
      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比如说:毁容属于重伤,使人尚失生育能力是重伤等等.在...


·两高关于办理行贿案件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两高关于办理行贿案件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


·拐骗儿童不卖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拐骗儿童不卖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拐骗儿童罪是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


·强奸判多久
      强奸罪最低刑期为三年,最高刑期可达无期徒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形式有哪些?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7万怎么判罚?
      故意毁坏财物7万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一、行政诉讼判决类型的区分是什么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
      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


·持刀伤人伤情判断需要多长时间
      持刀伤人伤情判断需要多长时间?持刀伤人伤情判断一般需要15天,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


·无证驾驶怎么判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