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给劳动合同违反了哪几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给劳动合同违反了哪几条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二、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 还能申请双倍赔偿吗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双倍赔偿双倍工资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年时效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情况下,未续签劳动合同超过1年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支付双倍工资义务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此时用人单位不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不可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准确地说,建立劳务关系超过1个月以上未满1年不签劳动合同,企业就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了。也就是说,企业要赔偿11个月双倍工资。并且视作企业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能随意解雇你。若是单位违反解除,可以收集证据(如工资单、考勤卡或记录、带有你签名的工作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向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我们在工伤认定复议后怎么办?
      发生工伤只有在做了相关工伤认定后才能申请相关赔偿。可是,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认同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那么,我们在工伤认定复议后怎么办?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是什么? 工伤行政复...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如何继续缴纳?
      一、辞职后五险一金如何继续缴纳?根据我国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


·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亲友想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一般来说进行工伤认定越早越好。如果劳动者有事要延期申请工伤认定,也应该在受到工伤之后的一年之内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一、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咋办? 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


·解除和违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和违反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是什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


·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关于特殊工种的规定是怎样的? 1、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单位辞退员工工资发放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辞退员工工资发放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做工伤认定的请求,在确定为工伤后,才能向鉴定机构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不少职员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认为在确定为工伤之后,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是不受时间限制的,那么事实上,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工资约定不明劳动者怎么办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


·木工工程质量要求包括什么?
      木工工程质量要求包括什么? 在工程建设中,木工工程是重要的分支之一,木工工程质量的好坏可以一眼识别,对整体工程质量都有着很深的影响力,因此在工程建设中一定要达到木工工程质量要求的内容,降低木工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几率,土木工程包括各种木质的工程,想要达到木工工程质量要求的标准,就...


·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一、企业如何正确辞退员工才能不支付补偿金?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