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在犯罪构成上的不同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在犯罪构成上的不同有哪些?(1)、客体不同,盗伐林木侵犯的是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而盗窃之侵犯财产权益。zhi(2)、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盗伐林木罪由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3)、对象不同:盗窃罪是普通财物,盗伐林木罪是正在生长的林木。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盗伐林木罪,是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两者都是属于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形下就盗窃他人和国家的财物,但对于这两种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条款,在犯罪的构成上主体不同、客体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抢夺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应当立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


·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是需要将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一一进行比对的,如果同时满足构成要件的内容,那就可以认定构成该罪。在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就包括了客体,那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罪的客体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


·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 如何正确认定侵占罪
      虽然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很相似,但却也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其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犯罪主体上面,法律中规定职务侵占罪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也就是说除了这样身份的自然人和单位都是不能构成此罪的。那单位可以构成侵占罪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单位可以构成侵占...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刑法犯罪中止条件都有哪些
      刑法犯罪中止条件都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


·一、醉驾拘役三个月中途能出来吗?
      一、醉驾拘役三个月中途能出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刑事犯罪来讲,法律中规定的都是由自然人构成,并且这里的自然人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被认定构成犯罪。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只能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大多数犯罪。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罪名,此时对犯罪主体的要求也是较为特殊的。就拿...


·抢劫罪和贩毒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贩毒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抢劫罪和贩毒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对聚众“打砸抢”行为的处理规定】聚众“打砸...


·金融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金融集资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罪中的一种,该罪的犯罪人员是以非法占有集资款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方式取得金融机构的信用,从而获得集资款的一种犯罪行为。金融集资诈骗罪本质上也是一种诈骗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2017年金融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金融集资诈...


·抢劫杀人怎么处罚,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还会侵犯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因此,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 ,一般而言都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了人,又该怎么判刑了?这个问题,我们做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抢劫杀人怎么判刑 (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