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协议离婚要注意点什么问题1、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要确保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并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离婚协议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必须要按照离婚协议的相关法律要求条款去写,否则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还会造成很大影响。2、财产等问题交代清楚协议离婚要针对财产还有子女抚养权等各种细节问题交代清楚孩子到底归谁抚养,抚养费到底是多少钱,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共有财产具体该怎么分割,这些问题都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白写清楚,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这些问题没有约定清楚,在离婚时通常就会出现很多麻烦问题,甚至可能会因为债务等问题出现争议。3、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协议离婚要确保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离婚协议要确保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当然离婚条款还要符合法律要求,如果提出的各项要求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通常你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二、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规定的(一)《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三)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协议离婚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好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好民政局是不给办理离婚手续的,而且这个协议必须是双方亲自签字,不能代签或者委托别人签,因为处分的是人身权利,所以需要慎重,当然协议里面不能约定违反法律的事情,比如对方不能再婚等条款这都是无效的。
  
  
  


·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家庭暴力是社会民众家庭中经常发生的恶性事件,一般是指侵害家庭成员的人身健康、心理健康、以及干涉婚姻自由等事件。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到执法机关求助并要求暴力实施人赔偿。那么,我国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怎么判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法律离婚协议是具有当然的效力的。但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


·结婚又要离婚彩礼问题应该怎样解决
      结婚又要离婚彩礼问题应该怎样解决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2、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3、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


·准备诉讼离婚用请律师吗?
      夫妻双方婚姻出现裂痕无法修复时,离婚可能是双方最后的选择。很多时候,双方是无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达成离婚协议的,这样,如果一方坚持离婚,就得走诉讼离婚程序了。而目前,很多律师事务所都代理离婚案件。那么,准备诉讼离婚用请律师吗?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准备诉讼离婚用请...


·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很多人都会因为抚养权的问题出现争执无法协商一致,所以需要通过上诉的方式来处理离婚,通过上诉的方式来处理抚养权的分配我问题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但其实很多人在处理离婚的同时就已经对抚养权进行协商分配了,只是后续想要对抚养权进行变更,那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再进行变更呢? ...


·再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时间是多久?
      我们知道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比较熟悉的,因为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很多离婚的家庭,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比较多,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要依法解决保障权益,那再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时间是多久?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再次起诉离婚的规定时间是...


·妻子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对于夫妻来说,双方的互帮互助是非常重要的,结婚时的宣誓不可忽视。如果丈夫卧床不起,家庭没有收入来源,就要抛弃丈夫是会受到道德谴责的,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话遗弃的这个行为就构成遗弃罪了。如果妻子遗弃丈夫,该怎么向法院起诉呢?妻子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又是什么样的呢? 一、妻子遗...


·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属实后如何保护财产?
      离婚时会进行财产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协商解决。若一方擅自进行共同财产转移,如转移至本人直系亲属账户。另一方可申请法院进行离婚财产转移父母鉴定并请律师协助收集证据或直接申请紧急保全财产。提醒:只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才是违规的,正常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不算转移财产,申请保全后要在十五...


·一、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再申请财产分割吗?
      一、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再申请财产分割吗?可以,但有时间以及条件上的限制。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同时规定例外的情形如下:1、当事人如果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与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一方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同时也对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此时进行协议离婚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不过要是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其实,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这一说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