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离家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离家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不离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家。离婚不离家债务的分配: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一方债务,用一方财产清偿,具体如下: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婚姻存续中一方死亡的特殊情况: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上不存在离婚不离家的说法,既然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解除了合法的夫妻关系,如果离婚后不离家的,则构成了非法同居的情况,有关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都应当坚持共同财产共同分割,一方财产一方所有的原则进行处理,属于共同债务的,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在当代社会确实存在着,很多已经在法律层面上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但是这种婚姻关系的解除,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分居。仍然居住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分离相关的财产和债务的。
  
  
  


·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
      如果夫妻双方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再也不想和对方在继续走下去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就会选择离婚。但是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他们的亲生小孩对其父母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此,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了,不会对其亲生的孩子的继承权有任何的影响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权,并且还是《民法典》中的第一顺序...


·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
      在诉讼离婚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权归属上面,谁都希望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针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裁决后,接下来双方就得处理孩子户口问题了,毕竟之前上户口的时候夫妻双方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那么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理?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
      两年没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这是你对法律错误的理解。分居两年其实只是具备了一个可以离婚的其中一个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因此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你没有离婚再次结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可能会构成重婚罪。...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发生分居前或分居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


·一方突发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方突发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婚姻相关法律内容是什么   第五编??婚姻家庭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条??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


·一方出轨的离婚诉讼
      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出轨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


·起诉离婚先撤诉再起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先撤诉再起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 可以撤诉。 离婚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


·夫妻办理离婚诉讼费如何收取
      夫妻办理离婚诉讼费如何收取 一、离婚诉讼费如何收取 离婚诉讼费主要涉及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 立案时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若涉及到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部分,不加收案件受理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


·起诉离婚一定要律师吗?
      婚姻走到尽头时,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可能就会需要通过起诉离婚。对于许多民事诉讼案件来说,律师的介入会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那么,起诉离婚一定要律师吗?下面请跟随我们通过以下内容了解。 一、起诉离婚一定要律师吗? 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


·法院将重审国家赔偿案的八种情形及其申请材料
      近年来,有关于国家赔偿的冤假错案频频发生,而其中涉及到的司法处理程序也引起人们的怀疑和关注。那么,如何通过纠正案件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呢?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到法院将重审国家赔偿案的八种情形,接下来和我们一起讨论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