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妻子婚后患上精神病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妻子婚后患上精神病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妻子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都会判给丈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一方患精神病离婚要注意什么?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需注意两个程序方面的问题:1、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问题。如果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其神志清醒时,应尽量保障其诉讼权利,不应强行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就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其监护人代为诉讼。2、结案方式的问题。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本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这种意见,而患精神病的离婚当事人本人如果无诉讼行为能力,这类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必须由人民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处理。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如果妻子本来就有精神疾病,结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丈夫才知道的话,这样的婚姻关系本来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已经有孩子了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会把孩子判给精神病人抚养的,因为这样判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一、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军人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费?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费?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此类案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法律处理。以下是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


·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可能会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居,就包括工作、学习,当然也有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相信您都在知道夫妻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那么此时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材料 离婚手续的办理牵涉到很多相关材料,主要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
      一、江西离婚小孩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有什么?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


·当夫妻双方的婚姻走到尽头时,很多人会选择离婚。离婚就要财产的
      当夫妻双方的婚姻走到尽头时,很多人会选择离婚。离婚就要财产的分割,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法律对于涉外离婚中财产分割来说同样也有一些规定。那么民法典中为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有何规定呢?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详细介绍。 一、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


·父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实生活中,每天都会有离婚的事情发生。离婚,肯定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事项中最重要的事项之一。但是有很多离婚夫妻不清楚如何分割离婚财产,而且如果分割不均等,很容易产生纠纷。了解到这一内容之后,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将为您介绍,父妻离婚财产怎么分? ...


·不离婚答辩状范文怎么写
      一、不离婚答辩状范文怎么写? 不离婚答辩状范文 ? 答辩人:张某,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区××社区××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答辩人因×××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在...


·一、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条件?
      一、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养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是真的没有办法,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相信是不会走离婚这条道路的。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因为本身有孩子离婚的话,不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比较好的家庭,那么对孩子的成长学习都是有影响的。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离婚孩子怎样轮流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