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犯罪减刑新规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职务犯罪减刑新规的详细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二、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主要以下几种表现形式出现:
  
  (1)滥用行政管理权违法犯罪。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建工程招标发包、大宗物品采购、经费管理以及人员调入、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主要表现是发包收贿赂、采购收回扣、贪污挪用私分公款等。
  
  (2)“乱作为” 引起的违法犯罪。此类案件多发生在行政许可、查处违法案件、实施处罚等行使权利时滥用职权,如广告审批、占道经营审批、建筑废土倾倒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不依法办事,滥用自由裁量权,随心所欲,主要表现是执法人员见利忘法、索贿受贿、玩忽职守。
  
  (3)“不作为”引起的失职渎职犯罪。目前一些干部对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不清,认为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只有“为”了才可能犯罪,“不为”也就不会犯罪,甚至还有部分干部认为违法犯罪只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殊不知在平常的执法过程中的很多“不作为”都涉嫌失职渎职犯罪问题。
  
  不管是职务犯罪还是其他的刑事犯罪,只要满足法定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而且,绝大多数的罪犯在服刑过程中都有减刑的机会,除非罪犯在监狱服刑的过程中违反监狱的管理规定,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023年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团伙盗窃罪立案标准 团伙盗窃其实主要就是多人共同有预谋的实施盗窃行为,这与个人盗窃其实存在一些的差异。从性质上来看,自然团伙盗窃更为恶劣一些,但在立案标准上面,其实团伙盗窃的立案标准与一般个人盗窃的立案标准是一样。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被判了缓刑需要担保人吗?
      缓刑也是一种刑法执行的方式,如果在法律案件中,考虑到犯罪动机以及犯罪人的本身表现,影响后果等等因素,可能会依据情况及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刑。那么被判了缓刑需要担保人吗?其实是不需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担保人的情况不包含缓刑。更多法律问题欢迎留言咨询。 一、缓刑需要担保人吗 ...


·中国刑法毒品量刑标准是什么?
      毒品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极大,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一直保持高压状态。毒品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刑法中有大量条文对毒品犯罪活动进行了明文规定。并且,随着新型毒品犯罪的出现,我国刑法在这方面也在不断完善。通常上,涉毒人员被抓后都会面临比较严厉的刑罚,那么中国刑法毒品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


·不作为犯罪判罚是怎样的?
       一、不作为犯罪判罚是怎样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


·可以申请减刑的条件包括哪些
      广义的减刑包括狭义减刑,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但是就中国的刑法而言,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那一般可以申请减刑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申请减刑的条...


·不能判处死刑的人有哪些
      出于对部分人利益的保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人在犯罪之后要被判处死刑的,此时由于其具有特殊的情况,因此可以不用判处死刑,也就是说可以免其一死。那实践中,究竟法律中规定不能判处死刑的人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死刑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死刑,又被称为生...


·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如实供述,构成自首的环节的话,肯定对量刑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您对于自首这种专业的名字可能不太熟悉,但是说到认罪,您都非常了解,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有可能判处拘役可以逮捕吗
      一、有可能判处拘役可以逮捕吗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


·酌定量刑须报最高法核准吗
      酌定量刑须报最高法核准吗酌定量刑情节不需要报最高法院,量刑情节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在1997年刑法中,总则不再有加重处罚。如果需要加重刑罚必须在刑法分则中有明确规定,这一般是所谓的情节加重犯。1.从重处罚。在法定刑幅度内,适用相对于没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较重...


·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的适用虽然说是大部分罪犯都有可能,但这也还要看是否满足了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也就是说要是罪犯符合了缓刑条件,那法官在最后判刑的时候作缓刑就是有很大可能的。实践中,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


·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制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任何侵权行为都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同时对犯罪分子法律有着严厉的处罚,在法规中有缓刑存在,就是讲判处的刑罚执行时间延迟,这有利于对犯罪分子的改造,那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 刑法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