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两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般来说,对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最好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就进行好确定得协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下的话,即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要将财产分割问题进行相关的搁置。
  
  
  


·如果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处理婚姻关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针对离婚的事情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协商的话,其中有一方肯定会要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诉讼案件当中,就有原告和被告方,作为被告方来说,如果对方提起诉讼的话,自己应当做好应诉的准备。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生活中起诉离婚如何应...


·因长期分居离婚新婚姻法 时间的规定是多久?
      目前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矛盾。如果夫妻双方之间缺乏沟通或者信任,很容易发生离婚纠纷。离婚能否成功,取决于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对此判断标准就有夫妻分居。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夫妻双方分居新婚姻法 时间上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分居多久可以自...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


·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么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括什么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括什么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抚养费的权利.” 所谓抚养,主要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 第一,父母因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予以照...


·国家赔偿金一般多久才能拿到
      国家赔偿金一般多久才能拿到?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


·打离婚官司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打离婚官司的,其实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进行离婚诉讼。此时由于是诉讼离婚,因此当事人都需要谨慎对待,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利益。那具体来说这个打离婚官司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呢?具体内容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打离婚官司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打官司流程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


·诉讼离婚对方拒绝出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大多数都是夫妻双方因为无法协商一致,就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但是往往因为另一方不愿意离婚,那就会选择在开庭的时候拒绝出庭,那么诉讼离婚对方拒绝出庭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解决疑惑,如果他或者她拒绝出庭,我们可以做什么。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


·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我国离婚案件每年会发生许多起,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有些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就会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诉讼离婚首先要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有特殊的情况。那么,现实中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呢?本文马上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


·一般情况下犯重婚罪用坐牢吗
      一、一般情况下犯重婚罪用坐牢吗 犯重婚罪,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坐牢的情况出现,如身体有病,可以争取监外执行等,可以不用坐牢。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