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过户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亲去世母亲如何继承过户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可以选取母亲一人继承,有母亲一人去办理继承过户!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去房管,办理继承一半。由于是夫妻住房,没有特殊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产权,一方过世,需要办理继承,先看遗嘱,有遗嘱依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就要依照民法典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产权。二、房产是怎样继承的(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房屋在办理继承时,房屋的父母也可以在生前进行遗赠办理。设立遗嘱将房屋进行过户办理,设立遗产的房屋和财产必须合法有效,才能够办理财产的继承和过户。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办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立遗嘱的条件。
      遗嘱,并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后的遗嘱,更有证明力。 老年人立遗嘱有两个要求:一是当时他的健康状况良好,思维清晰;二是老人能够出具三证,以证明房产是自己独自一人拥有的,也就是自己有完全支配权的。...


·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孩子没下生之前,孩子应该继承的份额先保留...


·一、继承财产分配所占比例是多少?
      一、继承财产分配所占比例是多少?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


·继承权配偶和父母哪个优先
      继承权配偶和父母哪个优先 配偶和父母的继承权是平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一、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林权证的继承变更手续需要到到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权利人变更登记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由双方共同提出的《林权权利人变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变更的理由并签加村民小组意见、村委意见、镇政府意见)。 ...


·一、法定遗产继承人比例是什么?
      一、法定遗产继承人比例是什么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女儿死了女婿继承权吗?
      女儿死了女婿继承权吗?女儿死了女婿没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法律上面是做了统一的规定的,并没有具体区分是怎样的纠纷。那么对于遗产继承纠纷来讲,其私诉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该符合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


·一、再婚后再离婚继子有遗产继承权吗?
      一、再婚后再离婚继子有遗产继承权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规定,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一起起诉?
      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否可以一起起诉?抚恤金法定继承案件是不可以一起起诉,因为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可以合并审理的一些案件的话,通常情况下它都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是在性质方面可以合并起诉审理的,但是抚恤金和遗产的处理案件的话,是两个完全不同范围的案件不能一起起诉。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