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内容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汽车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本内容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第三、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第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二、如何限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权具有积极意义劳动法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就我国目前的就业市场来说,劳动者一方相对于企业是弱势的一方,在工资、待遇、福利等各方面受到用人单位的左右。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一般也是以用人单位一方的格式合同为准,对于劳动者的限制多于权利。因此,劳动法从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角度出发,规定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的行使权利的现实性。其次,促进劳动力合理流通。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在一个单位一干就是一辈子,更换单位、更换职业,是极为少见的情况。原因是企业对人的约束过多,对于劳动者的流动规定了种种繁琐的手续,有些用人单位甚至设置人为的障碍,对人员调动横加干涉,导致地方劳动市场僵化,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规定了劳动者的单方合同解除权,活跃了人才市场,促进了人才流通,也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2、劳动者滥用单方解除权带来不利后果殊不知,在授予劳动者这一权利的同时,却在有意无意间损害了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者对辞职的行使,可能是以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代价的。然而基本法的原则是合同一经成立,在当事人之间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守,并应及时,适当的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只有在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合同存在失去积极意义,可能会造成不当的结果,才允许解除合同。这也就表明,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便是违约,不发生解除的效果,而产生违约责任。虽然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性,并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畴,但劳动合同作为一项权利、义务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其签订原则也应与合同法基本原则相同。在日常生活当中,单方面解除合同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在商议这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于相关的事项作出约定,比如说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个人租车协议该怎么写?
      个人租车协议该怎么写? 个人租车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颜色为_____色,车牌号为_____,必须使用_____号汽油。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一、交通事故里的误工费从哪里出?
      一、交通事故里的误工费从哪里出? 交通事故里的误工费从相关的保险当中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


·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为多久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时,诉讼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交通事故对方重伤不结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重伤不结案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受伤方迟迟不愿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结案,公安机关不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若是交通事故本身并不满足结案要求,后期可能会被法院通知参加开庭。一旦法院受理交通事故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内结案。相关法...


·自己提前下班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自己提前下班遭遇车祸的不算工伤,因为提前离岗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以拒绝...


·交通事故单一般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是交警在处理交
      交通事故单一般指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是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开具的一个重要文书。因此由于种种原因,在验车时未能处理交通事故单,那么交通事故单没处理可以验车吗?验车时应该注意哪些情况呢?在下文中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相关解答。 一、交通事故单没处理能否验车 针对“交通事故单...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有什么后果?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有什么后果?依据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必须有摩托车驾照,在路上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就属于违法的,公安交警部门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进行罚款甚至是拘留的处理,当事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前往交警队处理完毕,但是有时候有人对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像这种无证驾驶摩托车不...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的处理方式包括了报警、打保险公司电话等等。交通到场后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全责,后续要怎么处理?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相信阅读之后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全责,后续...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员工只要是和正规的用人单位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这一点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关于社保的相关条款也应该在合同当中有所提及的,有些时候可能职工就忽略了这部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