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诽谤罪起诉时效多长时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诽谤罪起诉时效多长时间?诽谤罪起诉时效为两年,自知道之日起算。而由于名誉权处于继续状态,那么即可使用诉讼时效中断,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二、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是什么?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不同之处在于:(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2)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3)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4)追究方式不同。诬告陷害罪是公诉案件,诽谤罪只有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影响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是公诉案件外,一般均为自诉案件。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诽谤罪的具体起诉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涉及诉讼的具体事项,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才可以进行办理,超出了诉讼时效的是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犯罪认定有哪些?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犯罪认定有哪些?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本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则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其次,从行为对象上区分,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


·云南省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许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人并不是必须坐牢做到规定时间的,对于那些符合条件并且在监狱里认真改造的犯人可以申请减刑。当然减刑是有条件的,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减刑。下文对云南省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


·我国对缓刑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要是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能够被适用缓刑的话,那自然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到监狱服刑。而想要被适用缓刑,那首先就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缓刑条件才行。到底我国对缓刑条件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对缓刑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


·犯了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


·刑事上诉状作用有哪些?
      刑事上诉状作用有哪些?刑事上诉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本文由收集整理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的诉讼文书。刑事上诉状既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声明不服一审裁判的诉讼文书,也是二审人民法院开始刑事案件二审程...


·刑事诉讼法的三大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有一部分公民,容易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我国的刑法相混淆。要知道,刑事诉讼法和我国的刑法其实是两部法规。具体的要求和规定都是不一样的,但是不管怎样,我国立法人员在制定这两项法规的时候都是有着相关的立法原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的三大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


·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以此来压制住被害人的反抗,进而获取其财物。这里面暴力和胁迫行为,相信您都能够理解。那其他方法又是指的哪些呢?对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又是怎样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是怎样的这是属于局...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一、刑事自诉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多长?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


·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
      现在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公检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案件相比之前十几年明显变少了。但是现实中还是存在着不少变相违法的情况。我国刑诉法为了限制公检法的权力,对刑事诉讼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有一些流于形式。比如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我国刑诉法九十七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


·如果受到拘役可以销案底吗?
      一、如果受到拘役可以销案底吗?拘役或管制会留案底,因为两者都是刑事处罚,属于有犯罪记录。首先,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因此,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