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诽谤罪需要哪些证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只要事实存在,两者都构成诽谤,诽谤罪需情节严重,前者一般是道歉,后者就需要负法律责任了。综合上面所说的,诽谤就是属于利用合法的事实而伤害他人的权益,对于此行为必定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作为受害来就如果要起诉他人诽谤就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据才可以实施自己的行为,不管是人证还有物证只要与案件的事实相符合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刑法中限制减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限制减刑的规定是什么对于死缓限制减律规定的完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做出相应规定,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


·吸毒怎么判刑,吸毒如何处罚?
      随着社会发展的高速化与复杂化,涉毒犯罪的方式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隐蔽。对于自控能力较差的年轻人涉毒是一种较为容易被涉及的犯罪类型。那么吸毒是否要被判刑,是否有罚款处理呢?今天我们给您带来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解开您心中的疑问。 一、吸毒怎么判刑 吸毒不是犯罪,不会判刑的。1、对于吸毒...


·13岁打架轻伤怎么判刑
      13岁孩子打人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处刑罚。如果是轻伤只有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是13周岁打人造成重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经营场所涉黄被抓属于什么罪
      一、经营场所涉黄被抓属于什么罪?  涉黄被抓,可能涉嫌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 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犯了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意采伐林木的,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有可能涉嫌犯滥伐林木罪。此时需要区分一般的滥伐林木行为与滥伐林木罪。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犯滥...


·故意伤害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
      故意伤害行为,要求在造成了受害人轻伤或重伤或者死亡情况的时候,才能以故意伤害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要是造成的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为犯罪,仅仅是违法行为。而在构成犯罪之后,此时对故意伤害罪是如何量刑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罪的数额800元的处罚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如何规定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如何规定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一、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


·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一、监视居住是不是等待判刑 不是;是否被判刑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决,有犯罪嫌疑也可能被监视居住。 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