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一般是多少?司法拘留的国家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二、国家赔偿的基本原则1、惩罚性原则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原则下的赔偿额是比较高的。2、补偿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所受损失额。3、抚慰性原则抚慰性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国家赔偿不可能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作完全充分的救济,国家机关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决定国家赔偿只宜作象征性的抚慰,赔偿额只能限制在实际所受损失额的范围之内。所以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通常低于实际损失额。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不得被任何人侵犯的,即使是司法机关也不能,法律规范规定了,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之中,若是想要拘留违法者的,必须要拿出拘留证,且拘留是有期限的,若是超期拘留,那么被拘留者有权提出获得国家赔偿的请求。
  
  
  


·上海离婚率高的影响有哪些?
      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经济发展始终走在全国的最前列。随之而来的使人们婚姻观念的改变。多年来高的离婚率就是这一现象的重要体现。那么,上海离婚率高的影响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上海离婚率高的影响有哪些? 据上海民政局有关数据显示,2...


·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生活不下去后,通常会因为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产生分歧而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需要先缴纳一笔诉讼费给法院的,缴玩诉讼费法院才能够立案受理,很多人关心诉讼费多少,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诉讼费用标准离婚诉讼费是请求离婚诉讼的人要向人民法院缴纳的,是法院向请求离婚诉...


·更改抚养权一般开庭几次
      更改抚养权一般开庭几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1、法律对开多少次庭,没有相关的规定,但对案件审结的期限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强制执行会执行妻子吗
      强制执行是不能涉及妻子的。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


·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出现矛盾,很可能会选择分居。在分居期间,双方是各自生活的,但这段期间也会有财产的收入等等。那么对于夫妻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日后要是离婚的话,这部分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


·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如果说给他人的身体或者是精神上受到伤害。那么是肯定需要赔偿的。当然,无论是国家还是公民个人,都需要进行赔偿。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所造成的,那么需要国家赔偿。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您介绍。一、申请国家赔偿期限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认定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


·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这几年,我们从电视节目上看到一些错案得到了纠正,这是我国司法的进步。涉及到的当事人,有权利向国家提出赔偿。国家赔偿是一种救济制度,是对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侵权的公民的一种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那么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的这篇文章。一、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


·宣告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


·一、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一、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是需要公证的。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民事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民事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