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认定情况,必须要由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单位或者司法机关指定的部门才可以进行处理,这样形成的鉴定报告才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对于具体的鉴定费用,也可以由个人承担,后期由用人单位补偿处理。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要是单位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员工是享有拒绝的权利,同时单位不能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就开除或者克扣其工资。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员工也是不能拒绝加班要求的,但此时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一般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公司协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协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


·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一、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一、在公司牙摔掉了算不算工伤? 是可以按工伤来进行处理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


·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事故发生之后,由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是很常见的,当然也有职工个人申请认定的时候。针对不同的主体,在认定时效上面,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不太一样。那其中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
      试用期辞退员工需多长时间告知?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约定保密协议两种情况下可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虽然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我国有严格监控流程,但是也存在着部分非法公司或者个人,编造、制造假的地址欺骗工商局,取得工商登记,这些造假公司注册地址的行为...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其工资也应当按照各地病假工资规定的标准支付。同时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本身没有过错,其被强制隔离也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因此《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


·建筑律师工作职责有哪些?
      建筑律师工作职责有哪些? 建筑律师 建设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专业性强的特点,与此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种类繁多,难以把握,对应的要求建筑工程法律顾问或委托代理的建筑工程律师和建筑房地产律师有应对的能力。 所谓建筑律师就是既熟悉精通合同法律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工伤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工伤是多久很多情况下,员工在用人单位遇到工伤以后就会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果说自己确实和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了,但是用人单位又予以否认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用人单位也是为了逃避自己对工伤的赔偿问题,劳动者本人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下面我们为您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