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1、借条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对方不还钱的话先和债务人协商处理,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2、协商无效的话应该收集证据按照以下流程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借款的期限,这笔钱借用多长时间是要在借条中明确记载的,比如说自借条成立起两年内还款,或者具体到某一时间点还款。其次就是什么啥时候借款,出借人要在约定的时间把钱借给借款人,没有在约定时间把钱给借款人的,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出借人是要给出相应的赔偿的;(2)借款的利率,利率应当在借款的时候在借条上载明,还款的时候按照双方约定好的借条的利率进行还款;(3)借款的币种,借的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要说明;(4)借款的数额,借款的数额必须明确,如果借款约定了利息,那么要注意的是,该借款的利息是不能预先从借款的数额里扣除的,例如借款一万元,约定利息伍百元,约定的五百元的利息不能先从一万元里扣除只给借钱的人九千五百元。如果预先扣除了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也就是九千五百元来计算利息并还款。(5)借款的用途,在借条中一定要明确借款的用途,保证借款人借钱是用来从事正当合法的工作的,在借款的期间,出借人是可以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请款,监督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条的约定从事的是合法正当的工作,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条上约定的用途去使用借款,那么出借人就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正常情况下如果发现借条上的身份证和姓名错了,就应该及时让对方改正或者重新写一份借条,如果直到还债的时候才发现借条上的身份证跟姓名等相关重要信息都是错的,肯定是谁借的钱让谁还钱。
  
  
  


·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公安机关虽然是属于国家执法部门,但是公安机关的所作所为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代表着国家政府的形象。因此他们在日常生活当中侦办案件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任何一种刑侦手段,都是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拘留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拘留条...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一、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效 ?单位双方合作,就要订立合同,明确彼此的义务和权力,以及违约的惩罚,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其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还有效呢?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这个情形。下面我们就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是否有效进行解答。一、违约责任的定义违约责任:是...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


·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
      离婚中的债务承担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夫...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
      新婚姻法单方债务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单方债务有哪些?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1)婚前所负债务;(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


·非婚生子女罚款的界定。
      非婚生子女罚款的界定。 这个问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界定,如果是两人双方都到了法定婚育年龄,可在规避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先行登记结婚,再申报户口。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婚生子女...


·如何订立资金拆借合同
      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拆借期限一般很短,有的只需要一二天。在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但是由于业务操作的规范,全国银行间的拆借业务保持着平衡运行和健康发展。进行资金拆借,需要订立资金拆借合同。那么具体来说该如何订立资金...


·讨债技巧—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擒贼先擒王法,就是捕杀敌军首领或者摧毁敌人的首脑机关,陷敌方于混乱之中,便于彻底击溃之。  

擒贼先擒王之一计催款活动中的主要内容是:面对欠债方,催款时要找能够拍板还钱的人作为讨债目标,即找到所谓的“王”,以迫其还债,不要与其下属或不相干之人纠缠不清,空耗精...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
      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追讨欠款的办法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这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在生活中因为债务纠纷而导致导致了导致官司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很多人都想知道追讨欠款的途径有哪些,掌握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