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量轻伤一级怎么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寻衅滋事罪量轻伤一级怎么处罚?寻衅滋事行为入罪且造成他人受到轻伤一级损害的一般会受到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情况如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之后,可能会使得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侵害,也有可能会损害他人或者是社会的财产,法院在量刑时,一般会考虑寻衅滋事犯罪分子实施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犯罪者是否有悔过表现等相关因素。
  
  
  


·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多人共同预谋实施抢劫的时候,则此时就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自然在对共犯作出处罚之前要先作出认定才行,以免出现冤假错案。那究竟抢劫罪共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呢?我国《刑法》中规定对抢劫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那一般抢劫罪又是怎样适用死刑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罪共犯的认...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同点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同点有哪些1、时空范围有重合之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均可存在于着手实行行为之后犯罪既遂结果发生之前这一时空范围。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犯罪未遂只能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以后。犯罪中止,虽然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讲,既可以发生在已经着手实行犯...


·法律规定组织赌博怎么判刑
      一、组织赌博怎么判刑处罚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两种: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行为,相对来说是轻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或罚款,严重点的会处劳动教养;另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


·醉酒驾驶如何申请缓刑
      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己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适用于以下几种条件都满足的情况: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人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人的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旨再危害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


·不得假释的有哪些犯罪?
      一、不得假释的有哪些犯罪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


·什么是行贿罪 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虽说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能说一方构成了行贿罪的同时另一方就必然会构成受贿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无论是受贿行为还是行贿行为,都是需要先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那要是行为人构成行贿罪的话,此时要如何对要如何对行贿罪处罚呢?我们...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是相比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社会防范风险体系并不完善,但是与此相关的保险诈骗行为却层出不穷,严重的话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一旦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必将受到刑事处罚,那么触犯保险诈骗罪会判几年?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保险...


·污染环境罪程序多久会走完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普通程序)。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雾霾天气出行记得做好防护,...


·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和我国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都是因为受到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我国公民在生活当中有任何的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话,肯定都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以考虑判处缓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缓刑考验期减刑是怎么规定的?...


·酒后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人在醉酒的情况下,其实意识是比较混乱的,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做出一些平时想不到或者不敢做的事情,其中甚至有人在醉后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之后却不能以喝了酒主张不构成犯罪。所以酒后有寻衅滋事行为的,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照样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酒后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现在死刑怎么执行 执行死刑的场所在哪里?
      一般我们说的死刑都是指死刑立即执行,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话往往称之为死缓。在依法对罪犯判处死刑之后,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之后,才能实际执行死刑。那现在死刑怎么执行呢?我国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将一一为您接到这两个问题。一、现在死刑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下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