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量刑一年以下或拘役会判缓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量刑一年以下或拘役会判缓刑吗?量刑一年以下或拘役并不必然判处缓刑,还需要具备缓刑的其他条件。对犯罪分子是否能判处缓刑,还是需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后结合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最终依法作出判决。《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什么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社区矫正,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另外,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犯罪分子要想适用缓刑,首先肯定不能是累犯,也不能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其他的犯罪人员,在确定自己满足了法定的缓刑执行条件之后,可以向法院提交执行缓刑的申请书,法院在受到该申请之后,一般会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之后做出最后的判决。
  
  
  


·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规定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规定是什么?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规定是任意、必要共同犯罪,事先、事中的共同犯罪以及简单、复杂共同犯罪,具体如下所述: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这是根据公共犯罪构成所需人数作的划分。(一)任意共犯所谓任意共犯,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人能够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从...


·适用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缓刑制度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那么,但并不是对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缓刑,我国对适用缓刑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下文中就一起看看相关的条件有哪些吧。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


·对走私犯罪如何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对配偶影响
      作为读者来讲,应该都能听说过诈骗罪的一些相关量刑标准,并且也能够指导信用卡诈骗,也是能够构成诈骗罪的,那么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对配偶影响,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到信用卡诈骗罪,应该处罚当事人和配偶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具体看下文。 一、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一方么?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


·刑事案件立功制度是什么
      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运用在法律上的话,那么其实并不是一句空话。在某些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以后能够及时的投案自首,并且甚至还有可能帮助我国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话,如果达成了自首立功的话,对自己的量刑将会有着重大的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案件立功制...


·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
      故意伤人罪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民事赔偿,那么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 故意杀人罪中的受害人家属只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


·拘留释放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拘留的情况,按照我国相关法规我国拘留只是剥夺当事人一段时间内的人身自由权的一种强制方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释放当事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拘留的详细说明和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那拘留释放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


·我国法定的主刑有哪些种类
      可以说刑罚就是刑事处罚的简称,而我国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每一类当中又具体分为了一些细小的处罚。那您知道主刑有哪些种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主刑有哪些种类 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在长期实践...


·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聚众斗殴罪在现有司法实践中的审判一直较为灵活,在法条文字表述上过于简单,并且最高法也并未对此做进一步的解释,所以很多人对于聚众斗殴的定义和构成都不是十分了解,在这里,我们将从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为您介绍这一犯罪行为。 一、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持刀故意砍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故意砍人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轻伤或重伤的鉴定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比如说:毁容属于重伤,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