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引发工伤是双赔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引发工伤是双赔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二、应该如何赔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要及时请交警部门和保险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明确双方责任,才能方便在之后理赔中提供证据和材料。但是在申请双赔的时候,不能弄虚作假。
  
  
  


·交强险也就是所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也就是所谓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种保险是我国第一个要求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且予以施行的强制性保险制度,许多人直接就交纳了交强险,但是可能不是很清楚包含了哪些赔偿项目。那么,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那些项目被包含在内呢?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
      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一、成都车船税每年都要交吗对于大多数机动车来说,车船税每年都要交。一般来讲,每个城市的地税就负责收此税,或是由交警队代收也可以。机动车车船税由指定部门统一代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清楚写到,具有交强险的保险机构是收车船税的唯一指定机构。而且符...


·一、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无证无牌车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无牌照机动车肯定无保险,因此在事故应由本方车辆承担的赔偿责任完全由个人承担。交警在处理完事故后,可以就无牌照...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爱车。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很多人只知道,车祸给我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可以要求赔偿。但不知道的是,交通事故对受害者的精神也会造成伤害,而这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主要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主要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营养费一般一天20-4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保险公司代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


·驾驶员饮酒交强险是否赔偿?
      驾驶员饮酒交强险是否赔偿? 其实酒精在人体血液当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我们自然对外界的反应跟控制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当遇到某些紧急的状况根本就不具备处理的能力,因此饮酒驾车本身对驾驶员自己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的。有些饮酒后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还在考虑驾驶员饮酒交强险是否赔偿的这个...


·交强险与商业险能分开买吗?
      交强险与商业险能分开买吗?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车险,车辆只有投保了交强险才可以上路;而商业车险则不具有强制性,车主可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性购买。一般商业车险是搭配交强险购买的。此外,车主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无权拒保,不得拖延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另外保险公司也不能强行...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
      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生产许可证代办要提交哪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二、办理程序 (一)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


·交通案件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怎样赔偿的全部都包括
      交通案件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怎样赔偿的全部都包括。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