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一、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林权证的继承变更手续需要到到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权利人变更登记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由双方共同提出的《林权权利人变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变更的理由并签加村民小组意见、村委意见、镇政府意见)。
  
  2.林权变更涉及的林权权利人身份证明、原林权证原件。
  
  3.证明林权继承人的证据材料。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林权证的方法步骤具体的有哪些?
  
  1、申请
  
  首先是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供林权变更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勘测
  
  在受理申请后,有专门资质林权登记人员以及林权申请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围邻林林权权利人,对申请林权林地进行实地核实。核定林地四至边界后,也需绘制林地位置图,林地位置图及四至边界需要申请人及相邻林地林权权利人签字确认。然后根据调查情况来核算面积大小。
  
  3、审查
  
  经过实地勘测之后,就需要对申请林地各项基本信息审查,审查主要都是由林地所在社区及其乡镇进行,签注意见,无异议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最终审核。
  
  4、公告
  
  经过审查之后,要是合格,会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拟登记发证林权公告,公告时间是30天,如果在公告期间内无任何异议,那么准许登记发证,如果在公告期间出现异议,重新核实。
  
  5、登记发证
  
  经过公告期无异议,准许发放林权证,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如果是不准许登记发证申请就会接到登记机关下发书面通知,通知上会标明理由,申请材料也会一并退还给申请人。
  
  农村地区的土地一般都是不能被继承的,但是由于林地的承包期限比较长,且法律规范直接规定了土地在承包期限内的承包内容是不能变更的,故此若是林地的承包者在承包期限内死亡,那么家庭成员是可以按照流程继续林地的。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否有和谐美满的婚姻关系;第二、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否有和谐美满的婚姻关系;第二、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是否有亲疏远近的血缘关系;第三、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是否有生活密切关系及扶持关系。3、还有另外一种继承者情况,就是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都不继承财产,或者继承人已被法律剥夺了继承权的情况下...


·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有哪些
      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有哪些遗嘱继承诉讼主体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民法典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外情是当今社会中见多不怪的事情,有很多丈夫在外婚外情之后又生了一个孩子的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称这种为非婚生子,只是如果只是与第三者生了孩子的并不构成重婚。那么《民法典》规定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非婚生子 ? 1 、和...


·出嫁女儿一样享有继承权吗
      出嫁女儿一样享有继承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或者是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而实际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是剥夺了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为了达到独自...


·遗嘱中的房屋在被拆迁后 所得补偿房屋或补偿款 遗嘱中确定的原房屋继承人 能否主张继承
      遗嘱人遗嘱中所涉标的物被拆迁后所获得的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与原标的物为不同的物。对遗嘱人而言,该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属于立遗嘱后新获得的财产。由于遗嘱人并未明确表示标的物被拆迁后的对价——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的处分方式作为遗嘱的组成部分,故不能将补偿金或产权调换房屋作为遗嘱中标的...


·对于胎儿能不能继承遗产?
      对于胎儿能不能继承遗产?胎儿可以继承遗产,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应当保留继承份额,并由母亲代管,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则胎儿的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处理,如果出生即为死胎的,则由被继承人再分割。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


·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
      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 一、丈夫死后谁的继承最多? 按照法定继承,丈夫死后参与遗产分割的继承者分割获得的遗产是一样的,此时妻子、子女以及死者的父母可以同时参与到遗产的分割活动当中,然后平等的协商具体分割遗产的方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


·起诉遗产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起诉打遗产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原告需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可以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那么还应提交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


·一、残疾赔偿金作为遗产被继承行不?
      一、残疾赔偿金作为遗产被继承行不?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存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本条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


·继承公证2023年新规定是怎样的?
      继承公证新规定是怎样的?法律规定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


·爷爷奶奶没了孙子有继承权吗
      爷爷奶奶没了孙子有继承权吗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