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婚后买房父母出资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人。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如何认定共同财产和和个人财产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要注意什么
  
  首先,如果是父母以自己名义购买子女的婚房,并且同意子女居住,那么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是归购房的父母的。
  
  其次,一方父母如果以子女的名义买房,那么就需要确定该套房产是否是赠与给子女夫妻双方二人,如果要赠与夫妻双方那么就应当做出声明,表示该套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及其配偶。如果只是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子女,则不需要做出声明。
  
  较后,再为子女购买婚房时需要考虑该套房产对夫妻间的影响,如果因为房子的原因造成夫妻之间或夫妻与父母之间的不理解,那就不好了。因此,父母为子女购房时应该和子女们商量好,避免出现家庭不和。
  
  四、离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婚房的情况不同,离婚后的处理办法也不尽一样,下面就为大家详细分析一下五种离婚后对父母买的房子的分割方法。
  
  (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拥有的个人财产。其实这个判定大家都应该能理解,父母为子女买房就是为了让子女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后的财产,但是也是出资方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现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这时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出资方父母婚后出资方父母买的房子只是单独赠与自己子女的,否则都将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为孩子买房的现象十分常见,而且离婚时房产判定的争议也比较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应该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制定。
  
  (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双方名下的房子。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该套房产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针对房产有其他的约定,则按双方的约定来处理房产。
  
  (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
  
  综上所述,婚后父母出资买房自己还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夫妻两人的话,肯定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小编已经为你解答。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
  
  


·如何买卖期房
      如何买卖期房 有很多购房者常常询问关于购买期房方面的问题。那么,购房者应当怎样买卖期房呢?大体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购买期房前的准备工作 1、对开发商的资质、信誉要有全面的了解。 2、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逐条看清楚,明确双方的责任。 3、在看小区...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近年来,商品房销售合同之诉屡见不鲜,并且呈上升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如房地产开发市场不太规范、市场监管不力、信用体系不完善等等。其中,对于违约金的金额存在一些争议。那么,商品房销售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商业贷款没有金额上限,只要您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但是首套房也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高额度为购房总价与房屋评估价两者之间低值的70%,根据不同银行不同套数贷款额度有所浮动,具体以所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到...


·商品房备案合同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项都可以通过网上来进行。比如说在网上签定合同的。而且在网签之前通常都会进行一个草签,这样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内容没有什么错误。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商品房备案合同内容在我国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 一、购房合同备案流程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


·所谓房屋贷款
      所谓房屋贷款,同时也被称之为房屋的抵押贷款,是由购买房屋的人向相关的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并进行抵押的申请,其需要按照相关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保证书等必要的证明文件,相关的贷款银行在经过主要的审查之后向相应的购买者承诺,并进行贷款,与购房者进行相关的文件合同签订。进行房屋的贷款需要满...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
      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可以吗?公婆全款买房写儿子儿媳名是可以的,但并不是产权证有名字房子就能分一半,这还要看房子到底是一方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
      离婚房屋过户方面的问题是夫妻在离婚后容易遇到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存在误区,认为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复杂而且费用很高,其实不然,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费的,只收取工本费等基本费用,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一、夫妻离婚房屋过户费用 (...


·商品房有哪些公共面积需要分摊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属于谁?登记为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其财产所有权一般应为未成年人。理由如下:一是我国房屋产权管理法律规定登记人是产权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理论及我国实行的房屋登记证制度,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在权人。《中华人民共...


·转来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
      转来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


·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
      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 一、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 第一种: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第二种,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三种,夫妻双方婚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