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事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二、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的吗在司法实践中,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的理解有一个观点和原则,就是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侵权纠纷不能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处理。《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立的对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予以救济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制社会对人权提供的最基本的法律保障,作为行政法规的《条例》,不可能与民事基本法的这一基本原则相抵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调整的仅是因医疗事故而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仅限于医疗行政处理的层面。而对于不属于医疗事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其它因医疗行为而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自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赔偿”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存在一定的误解。对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生在诊疗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害,但是这个时候并不一定就可以认定为属于医疗事故,还需要专业的鉴定才可以,有些鉴定结果也可能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实践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被撞伤医保报销后仍可索赔吗?
      需要看案情,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如果协商不成的,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确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出现人身伤害的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根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你阅读。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事故误工费多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医疗事故误工费多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误工费是患者本人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后果而减少的收入,不是患者家属因陪护...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概念 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就此解决纠纷的过...


·医疗事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医疗事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2、医疗机构违反了相应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操作不规范导致损害;3、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4、患者实际发生了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该如何做在当今医患关系十分紧张的社会,如果不幸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应该怎样做才能够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你知道医疗纠纷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吗?我们将在下文介绍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


·医疗纠纷诉讼之前怎么处理
      医疗纠纷诉讼之前怎么处理第一种方式,发生医疗纠纷的问题的时候,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的方式去处理纠纷问题。首先当事人要制定用于协商的协议书,在协议书里面对涉及的协商问题,进行具体的说明,制定想要协商的结果,双方当事人最终协商和解之后,在协议书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在进行协...


·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医药费已自付
      工伤认定失败,公司有权要回医药费;如果公司真的要回医药费,那么就只能自己垫。只有确认是工伤的,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才会承担费用。没有被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均可以自收到未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或所述人民政府提起...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通过有效的医患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您可以设想...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


·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 ?
      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 ?一、医疗过错赔偿如何计算 医疗过错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