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一、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可以采取分析犯罪构成要件的方式来判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所谓证据,指刑事诉讼法第42条所称的证据,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当事人,是指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项所称之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在本条中,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
  
  所谓毁灭证据,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存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所谓伪造证据,是指编造、制造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违背事实真相。其既可以自己单独实施,也可以指使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共同实施,但必须是有意实施。倘若不是有意伪造,即使在辩护、代理活动中提供出示、引用了失实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也不能构成本罪。
  
  所谓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是指为当事人就如何毁灭、伪造证据进行出谋划策、提供物资条件、精神资助等行为。但当事人没有毁灭、伪造的犯意,而由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教唆、指使毁灭、伪造证据的,则不能视为帮助行为,对之,应直接以毁灭、伪造证据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以及刑事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所谓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依法为其行使辩护权的人,即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袒护亲友、挟私报复、贪利图财等,但是不同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任何涉嫌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有辩护律师的。这些辩护律师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在履行辩护职责的过程之中,不得因为想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就毁灭、伪造与案件相关的证据。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是什么?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分别是什么?(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渎职犯罪处理。(...


·网络诈骗会判刑吗,相关法律有哪些
      网络诈骗会判刑吗,相关法律有哪些?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接触并利用互联网的机会越来越好,甚至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地区,不仅是工作,就连人们的生活也是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正是因为这样,那些不法分子才乘虚而入,通过网上诈骗来骗取人们的金钱。本文主要介绍网络诈骗会判刑吗,相...


·集资诈骗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处罚规定是什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陌生人打电话来推销产品,这时候我们会很气愤的质问对方你从哪里得到我的电话号码的。其实,这些都是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的后果,这种现象的出现严重打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因此,刑法对这种行为进行惩罚,规定了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我们在下文为您...


·四川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当今时代,诈骗已经越来越猖狂了,诈骗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尤其是网络诈骗让很多人都防不胜防地掉入了诈骗的陷阱里去了,那么怎样的手段能称之为诈骗呢,数额高达多少才能正式立案为诈骗罪呢,每个省份可能会有不同,我们着重了解一下四川诈骗罪以及四川诈骗罪的数额是多少? 一、诈...


·2023醉酒驾驶多少天拘役
       醉酒驾驶拘役时间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


·对于表现良好者,判刑一年可以减刑吗?
      我国本着对罪犯改教的原则,会对在监狱中表现良好的、或者是对社会有促进作用的人实行减刑的措施。其中对于判刑一年可以减刑吗这个疑问,刑法规定了判刑一年是可以减刑的,其中表现优异者,可以减刑,具体表现,本文将从以下内容进行说明。 判刑一年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量刑标准 一、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一、什么样的刑事案件符合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情形,公诉机关无权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它包括以下四种...


·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
      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先行拘留的天心拘留后羁押时间规定有哪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或者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也可以先行拘留。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发现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