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2、提供所有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地点,不得遗漏。
  
  3、遗产的范围和数额(遗产应包括动产、不动产),另外应注明被继承人在外地是否有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的债权、债务情况,继承开始后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和保管。
  
  4、当事人还需提供下列证据: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包括提供金钱、物质和劳务情况、亲疏情况、继承人是否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2)认为其他继承人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应以下列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继承人中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的。
  
  (3)继承人中如有放弃继承权的,当事人应提供弃权的时间和原因及弃权声明书;弃权人如有反悔,应注明反悔的时间和理由。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要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只要你符合上述规定,就是法定的继承人,从户籍上或者亲朋好友等证人都可以证明。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是20年的时间。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


·一、对于被继承者的保险金算不算遗产?
      一、对于被继承者的保险金算不算遗产? 保险金它是否属于遗产,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 《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一个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一、没有赡养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没有赡养的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原则上也有继承权,但有赡养能力却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丈夫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丈夫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1、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丈夫的财产有继承权。但是对继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规避对策是立遗嘱。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


·未出生的胎儿享受继承权规定是什么?
      未出生的胎儿享受继承权规定是什么?未出生的胎儿享受继承权规定是未出生的胎儿是享有继承权的;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为了妥善处理继承中有关胎儿的问题,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有几种(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有几种(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实施的不法行为虽为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但不以剥夺其生命为目的,则尚不能构成杀害行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继承人为...


·继承法中的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由于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都是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死亡的条件下产生,现实生活中容易搞混。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适用的条件与时间不同。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且为被继承人的...


·股权继承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股权继承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


·一、根据相关规定什么叫遗产和继承?
      一、根据相关规定什么叫遗产和继承?1、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


·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如果有遗嘱
      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