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欺诈离婚承担什么后果?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欺诈离婚是虚假离婚的一种,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被发现的后果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欺诈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现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欺诈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欺诈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2.欺诈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欺诈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欺诈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欺诈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实践中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
  
  
  


·一、二婚家庭财产如何分配?
      一、二婚家庭财产如何分配?二婚家庭财产分配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收抚养费协议书要怎么写?
      现如今,有许多感情不和离异的家庭,在这种家庭中,孩子就变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而没有抚养权一方的家长就会选择支付抚养费来弥补心中的愧疚,而有抚养权一方的家长也许不理解关于抚养费方面的问题,不清楚收抚养费协议书要怎么写,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收抚养费协议书要怎么写? 立协...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一般会对孩子成长产生影响,但是父母为了孩子好一般都会有探视权。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


·一、广东非婚生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一、广东非婚生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需要给的;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一、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一、法院判处离婚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1、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


·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谁来承担离婚诉讼费
      起诉离婚中往往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其中,诉讼费是必须要支付的,而律师费则是有委托律师的才需要支付。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费用怎么出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


·离婚时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


·在我国没离婚不用给抚养费吗
      一、在我国没离婚不用给抚养费吗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该规定,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且该义务应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止,父母离婚或者...


·重婚罪判了是不是就离婚了
      重婚罪判了是不是就离婚了 不算,如果自己要离婚的话,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重婚罪虽然说是属于法定的离婚条件,但并不是说对方判刑之后就一定离婚了。 1、如果构成重婚罪的,依法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构成重婚罪是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冤假错案国家赔偿多少一年?
      一、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方式 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做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