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进行非全日制的工作时,与这类用人单位制定口头协议即可,不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积极的约定这类工作时间和工作报酬,发生劳动权益纠纷时,可以要求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审理和判决。
  
  


·事实劳动关系由谁认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招收新员工都要求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书面签订代表着双方权利义务的确认,白纸黑字的合同书代表着双方的承诺。但是有时候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为自己维权。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事...


·微信现在作为最大众和普及化的聊天工具,其还有很便利的附加功能
      微信现在作为最大众和普及化的聊天工具,其还有很便利的附加功能,买卖东西直接微信支付,无现金的生活方式现在逐渐流行,但是也因为微信支付或者微信红包的便利性,也给一些犯罪分子开辟了新的诈骗途径,那么微信上被骗了钱能报警能找回来吗? 一、微信上被骗了钱能报警能找回来吗? 很难找的回...


·一、劳动合同法里综合工资指什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
      一、劳动合同法里综合工资指什么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如月薪酬、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 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劳保费类别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保费类别有哪些,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我们找工作时经常有特别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时,他往往会提出一点条件就是什么工作服的押金,工具的押金等等,其实这是并不需要的,在正规的用人单位中,会提供给劳动者劳保费以确保自己的工作所需要用到的必须的装备,那么劳保费类别有哪些呢,我们来看一下。...


·劳动仲裁是否是劳动案件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是否是劳动案件的必经程序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诉受理 当事人申请处理劳动争议,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 2、证明申诉人请求理由和事实的文件资...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员工一旦受了伤,就要申请工伤鉴定,看是否能获得一些赔偿。因为受伤必然耽误了工作的进度,因此一般对于工伤鉴定的时间会有要求。那么,做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今天,我们就收集整理了一下的一些资料,希望帮助您一起来认识这方面的知识。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


·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
      作为劳动者,一般都会十分关心加班费的问题,都不希望自己付出了劳动却得不到相应的报酬。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究竟应该怎么去计算加班费呢?此外,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话会有加班费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要怎么样计算加班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一、工程款优先权是什么 1、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在我们进行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是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工程建设的,矗立的高楼大厦就是建筑工程的心血凝聚。但是,由于很多原因,使得工程质量问题却屡见不鲜,并且工程质量造成的后果可谓是十分严重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国规定了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


·职工伤残评定机构由谁来进行负责?
      职工伤残评定机构由谁来进行负责?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职工初次伤残鉴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不能协商一致的,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