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一、恶意注册商标侵权如何认定?
  
  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1、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这就给抢注份子提供了条件。
  
  2、商标一旦被抢注,被抢注的申请人要么高价买回,要莫就不能再使用自己已经打出广告的商标,进退两难。而抢注商标人则获利。
  
  抢注的衡量标准:
  
  一般很难定位,被抢注的申请人都找不到证据证明别人是抢注自己的商标。只有当商标的名气很大,具有广泛的市场时,才能够被认知,从而找回自己的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27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二、恶意抢注商标如何惩罚?
  
  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修订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建立商标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从6月起向社会公开打击假冒伪劣执法处罚信息。今后,多次恶意抢注商标的,还将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新商标法扩大了商标注册的客体,首次将声音商标也纳入到可申请注册的范围。目前已经有一些国家将声音、气味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诺基亚手机的开机音乐、电影公司的片头音乐等。但声音商标不同于传统的商标,需要通过大量使用才能确立其显著性,得到大众的认可,才能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受理和审查标准》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按照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国家工商总局将在今年6月起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包括违法的主体、违法情况、处罚款项等。
  
  很多商标注册是通过代理机构来做,中间有很多违法的情况,如恶意抢注、傍名牌等。针对有人恶意抢注和将他人商标用于企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商标法明确禁止,将设立黑名单制度,多次恶意抢注者,将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三、注册商标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
  
  
  
  


·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
      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著作权财产侵权法律责任是什么? 1、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1)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2)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


·著作权登记的作者条件有哪些?
      著作权登记的作者条件有哪些? ?一、网页如何做版权登记的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申请对网页进行版权登记的,首先要填写申请表,然后准备好申请材料提交,并且交纳登记费用。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二、著作权登...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专利申请服务咨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实申请专利的过程是非常的繁琐和复杂的,这当中很多涉及到我国规定的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都不一定是申请者能够全然了解的,所以专利的申请和登记可能都需要专门的咨询市场上的那些代理专利申请的公司的,如果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仅是包括对专利申请的咨询的话...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商标专用权简称为商标权,通常只有经过注册登记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才能说法律对其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那么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又是多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 注意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比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广泛...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主体是谁,谁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首先需要该商标属于注册商标,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才有可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您知道申请驰名商标认定的主体包括哪些吗?而驰名商标认定原则又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主体是谁? 我...


·不属于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几种
      不属于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几种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形式?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形式?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 一、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对象是什么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


·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个人; 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