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的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
  
  (一)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我国《商标法》第51条规定 [2]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看,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及于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也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二)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人的专有使用权以核准的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这就是说,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两方面限制:
  
  第一,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定使用的商品,而不能用于其他类似的商品。
  
  第二,只限于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而不能超出核准范围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但是,禁止权的效力范围则不同,注册人对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享有禁止权。
  
  这就是说,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
  
  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
  
  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
  
  第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三)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
  
  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
  
  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三、商标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1、使用注册商标,许多国家的商标法规定,已经实际命名用的商标才能注册,或者商标在核准注册后一定期限内必须使用,否则将丧失商标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经核准注册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直接使用于商品上、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以及有关的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使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注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
  
  2、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注册商标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其法律状比较稳定,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可信度比较高;而且,具备法律稳定性的注册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也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因此,商标权人和商标的使用者有义务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得欺骗消费者。这一项义务对商标权人同样重要。
  
  在商标许可使用中,商标权人必须慎重选择被许可使用人,并随时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实施监督,绝不允许只顾获得经济利益而损害消费者。
  
  


·什么是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
      什么是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 版权纠纷调解申请书 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_ 民族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多少钱?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多少钱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多少钱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需要申请费500元,此外还需要专利登记的费用以及印花税等,这两者加起来的费用合计是205元。另外每年都需要交纳年费,由年限来交纳,分别是第1到3年600元一年,第4-5年900元一年,第6-8年1...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转让合同生效的那一天开启进行一个时间的计算,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失败以后可以再次申诉吗? 可以再次提起申诉的; 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有哪些《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


·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
      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 一、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一、商标撤销申请规费指的是什么?
      一、商标撤销申请规费指的是什么 商标撤销规费也称作(商标)官费,是指:请求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办理某项商标业务时按规定需要向官方缴纳的费用。商标注销流程及费用:注销申请现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注销商标的时候要提交注销申请书;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接办理...


·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


·申请专利撰写要求有哪些?
      申请专利撰写要求有哪些? 一、申请专利撰写要求有哪些? 首先是开头不得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名称行,直接以数字1、2、3……为排序。一般序号1应为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紧接序号为2、3……。独立权利要求由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构成。前序部分应写入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


·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申请商标注册要多少?
      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申请商标注册要多少? 普通商标只有经过申请注册之后才能成为注册商标,然后获得法律的保护。那么申请进行商标注册的一般需要花多长时间呢?详细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一件商标从递交申请注册,到初审公告,到...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商标注册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的代理 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