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有哪些?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而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而其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二、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三、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缓刑跟监外执行的法律性质虽然不一样,但基本上都是实行的社区矫正,不过判决缓刑的肯定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但有些重刑犯,比如是孕妇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这类罪犯,根据当时的情况可能也只能监外执行。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单纯的卖淫行为,其实在我国只能按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但要是行为人有强迫他人卖淫、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则在这些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了,其中《刑法》明确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我国对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介绍卖淫罪的犯...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无罪过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无罪过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满16周岁的人未达到刑法上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的意识和意志比较弱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2)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与不满...


·偷砂石料一般拘留多久?
      偷砂石料一般拘留多久? 一、偷砂石料一般拘留多久? 要看实际情况 一般盗窃罪是拘留7至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


·刑事拘留羁押最长期限有好久
      刑事拘留羁押最长期限有好久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


·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规定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抢劫罪如何处罚
      由于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还会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抢劫罪如何处罚?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东兴市人民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


·刑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指的是多少?
      在我国沿海省份,民间借贷非常发达,这种形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的资金需求。而有些不法分子却打着借贷的名头搞诈骗,把集资到的钱占为己有,按照刑法规定,个人集资诈骗金额达10万的,就构成立案标准。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重点参考涉案金额。那么刑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指的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
      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 一、扒窃零口供还会进行判刑吗? 会的;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法院也会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虽然法院不会就此从重处罚,但也不会从轻处罚,因为刑法规定,被告人主动认罪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零口供的定罪原则 ...


·村委会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村委会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村委会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村委会是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自我服务所以不属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受贿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