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财产离婚诉讼费需要给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前财产离婚诉讼费需要给多少?
  
  一、婚前财产离婚诉讼费需要给多少?
  
  离婚析产分割的诉讼费规定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中,除了诉讼费以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的相关费用,比如保全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上述费用都是由起诉方或申请方先垫付的,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最后双方如何承担,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很合理的,在现实生活中并不贵。
  
  二、离婚财产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在起诉之前就需要支付一笔诉讼的费用,费用的标准就要结合案件所涉及到的金额来进行计算,财产越多所给予的金额就会越大,从而才能更好的处理。
  
  
  


·一方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同时也对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此时进行协议离婚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不过要是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过后又来要怎么办?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过后又来要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之后,抚养费用他是需要进行支付的,不拿抚养费用过后来要抚养费,有那么多人还是需要支付,只不过这种情况下可以下次协商好时间和地点,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


·协议离婚后出现问题怎么解决
      很多人认为协议离婚是双方自由协商之后办理离婚手续,因而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实践中由于很多人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即使是与他人协商之后对相关事情作出的出来,但此时也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到底实践中协议离婚后出现问题该怎么解决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后出现问题怎...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很多时候在就抚养权问题产生真意的时候,法院往往也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那法院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在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话,这时一般工作人员也是不会予以办理结婚登记的,自然男女的婚姻关系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那像这样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


·第二次诉讼离婚会判离婚证
      第二次诉讼离婚会判离婚证 第二次诉讼离婚一般会判离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重婚取保候审后不到庭怎么办?
      重婚取保候审后不到庭怎么办?取保候审后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缺席判决处理,只有存在犯罪事实的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法院可以运用自身强制性进行逮捕或拘留。迫使重婚罪的被告人上庭进行审理。如果犯重婚罪的人在庭审之间失去消息或者始终不接,又或者是隐藏起来。法院会通知相关机构进行搜查...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离婚,在办理手续的时候肯定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相比之下,自然是诉讼离婚耽误的时间比协议离婚的要长的多。毕竟此时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法院方面可能就会有多次开庭。那究竟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需要...


·一、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院开庭吗?
      一、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院开庭吗?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 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民法总则变更抚养权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