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一、主合同主体变更,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 债权人的变更。
  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所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主合同的此项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的变更。
  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此种情形的主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于未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债权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更普遍的是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由于这种情形的主合同变更包括了债务人的变更,所以此情形的主合同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内容变更,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具体规定的变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主合同内容变更并不当然导致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依此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主合同内容,此种变更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此种变更未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不应超过保证人对原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合同变更后,债务人的债务减轻的,由于减轻后的债务没有超过保证人对原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所以保证人对此应承担保证责任,即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原合同没有约定的,则为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综上,需要分成三种情况进行分析,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保证责任是一种复杂的法律责任,我们建议您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获得最佳解决方案。
  
  
  


·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
      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一、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 可以继续作为担保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公司债?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公司债? 一、什么是可续期公司债券 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同时,原可转换公...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有借条欠钱5000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欠钱5000不还怎么办?第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第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


·怎么要回欠条的钱
      欠钱不还操作流程: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


·夫妻公共债务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公共债务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共同债务的清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客户欠钱不还20年了怎么办?
      客户欠钱不还20年了怎么办?客户欠钱不还20年了此时只能直接要求对方还钱,收集到能够证明对方承认还款的相关证据之后,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债权。这是由于超过二十年没有主张权利的,属于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再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


·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
      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众所周知,债务人不愿履行债务的情况经常会出现,但也有的时候也会出现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形。对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作出了相应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 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履...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婚内债务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以...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


·欠款两万起诉怎么执行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