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商标侵权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2)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
  
  (1)停止侵权,包括责令立即停止销售;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罚款。
  
  3、刑事责任
  
  以下情况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专利评估怎么做?
      专利评估怎么做? 一、专利评估 专利权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专利权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专利权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类型。 二、专利评估的方法 根据专利的特性、...


·软件著作权登记完之后的手续怎样办理登记证书
      一个软件的开发包含着无数人的辛勤汗水,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的一种肯定。也是软件的合法性和唯一性的合法标志,这关系到软件走上市场,盈利化的一个合法标志。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完之后的手续怎样办理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的办理事宜。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一、申请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什么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
      商标恶意抢注投诉怎么维权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


·软件著作权到期日期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


·版权注册的条件是怎样的?
      版权注册的条件是怎样的?版权注册的条件主要如下:1、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2、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被社会高度关注。商标专用权质押需要知道什么?对于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问题国家做出了哪些规定呢?我们对商标权质押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介绍,与您分享。 一、商标权质押法律法规 (一)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


·商标侵权四十万怎么判刑
      商标侵权数额达40万元的话侵权人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因为侵权商品的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话就属于数额巨大了。刑事法院有可能会根据违法所得及侵权手段的这些因素判处相应的罚金。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如何做专利无效专利权人答辩
       如何做专利无效专利权人答辩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无效的请求后,会向专利权人发送专利无效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让专利权人陈述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