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罪取证的有效证据是怎样认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法律诉讼中,通常需要有效的证据来坐实罪名或者澄清罪名,证据往往能决定一个人的罪名成立与否,即便是在职务侵占罪中,也需要收集真实的证据来判定是否犯了职务侵占罪。那么在职务侵占罪取证时,哪些是有效的证据呢?
  
  一、职务侵占罪取证的有效证据是怎样认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侦、控、审三部门搜集、采信的证据除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三个条件特征,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必须与本罪构成要件紧密关联外,笔者认为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体系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应问清:
  
  (1)犯罪的动机、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
  
  (3)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
  
  (4)赃款、赃物的去向;
  
  (5)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非法取得的证据法院审理时不予采纳。有关于职务侵占罪取证的有效证据,我们可以通过以上的内容分析得,职务侵占罪取证所需的证据中,有效证据主要是嫌疑人的身份、取得占有财物的方式等,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受害人陈述、都属于有效证据。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5个月的时间能判,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守所期间,对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会经过较多的程序。最开始就是需要了解真相,知道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这些事的主要负责机构就是公安机...


·贩毒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一、贩毒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


·未成年犯罪如何提出档案封存
      一、未成年犯罪如何提出档案封存?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


·入室盗窃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入室盗窃罪既遂怎么量刑?入室盗窃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近几年来,有很多政府官员贪污的案件逐渐的浮出水面,其中有一项就是邮政职务犯罪,这里所说的邮政职务指的就是邮局,在邮政公司工作,所涉及的犯罪种类有很多种,今天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下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一、邮政职务犯罪的种类都有哪些? 在邮政公司工作的,可能涉及职务犯罪的种...


·刑事被害人有哪些,如何界定被害人陈述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才会出现被害人,这主要是指由于犯罪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损害,此时可以依法要求对方作出对应的赔偿。但是,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被害人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刑事被害人有哪些种类(一)无辜型被害人。无辜型被害人完全是犯罪行为的牺牲品,他们对...


·监视居住的人会被拘传吗
      监视居住的人会被拘传吗 一、监视居住的人会被拘传吗? 监视居住的人也是会被拘传的,并且,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经一次拘传不到案的,就可以立即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


·两个三年罪行并罚多少年
      先确定各罪刑期,总和以下(含本数),单罪最高刑期以上(含本数)处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刑拘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刑拘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监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细则 我国目前没有关于《刑法实施细则》的法条,只有发布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下面是具体内容: 《刑法修正案(十一)》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 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刑事办案程序是什么
      一、刑事办案程序 1、立案。 (1)公案机关的立案。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予以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