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欠钱不还或者没钱还怎么办?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除了可以和他们签订分期还协议之外,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并交由法院审查债务人的具体经济情况,看看是否是真的没钱还,抑或是有钱不还。再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监督情况,或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偿债。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二、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1、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3、法院收到欠款起诉书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给予立案,然后就是开庭审4、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如果对方不上诉,判决在15日后生效。5、如果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欠钱诉讼时效是多久?1、欠款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为两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3、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4、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欠条,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重新开始起算。综上所述,有人将钱借出去后,对方长期不还,或者无力偿还,发生这种事情,债权人最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去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判决,胜诉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冻结查封,经过查实,的确无力偿还,则只能等其具备还款能力后再执行。
  
  
  


·对于老头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老头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但需要提交相关欠条等证据材料。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纠纷是在被告所在地(即户籍地或办理了居住证明的居住地)或者原告所在地(即户籍地或办理了居住证明的居住地)都可以进行起诉。两个法院可以任意选择一个自己方便的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有签订借款合同,...


·人死债权债务消灭吗
      很多人认为人死债权债务就会消灭,这是不正确的,事实上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是一种误解,人死了不代表债权债务就消灭了,不论是债权人死亡还是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仍然拥有要回债务的权利,债务人也依然要偿还所有欠款。首先说说债权人,债权人的债务不因欠款当事人死亡而消灭。一方由于某些原因借...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
      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企业之间发生贸易往来,如果没有签署合同的话,可能会发生对方拖欠货款的事情。经过多次催收无果的,企业可以将其告上法庭,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提请诉讼之前,企业要确定管辖法院是哪个,否则可能产生管辖权异议,耽误维权的时间。那么拖欠货款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就给...


·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一个有效合同的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承担着债务责任的,那么在有效合同的效力下,合同的主要负责债务人承担着一定的债务的关系,如果在这有效合同中有第三方加入的,那么就需要与债务人承担一定的债务关系,共同的对这债务负责,这种就叫并存的债务承担。那么这种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


·一、一般发生债务后离婚财产给老婆吗?
      一、一般发生债务后离婚财产给老婆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


·离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离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


·消费者权益法退货条款内容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法退货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消费者权益法的退货条款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退货,也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国家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2、起诉时需要关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


·和银行贷款签了合同毁约怎么办?
      和银行贷款签了合同毁约怎么办?和银行贷款已经签订后毁约的,需要赔偿规定标准的违约金。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具体贷款条件如下。 一、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一)贷款人 贷款人需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1、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 中国...


·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起诉追讨债务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经常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就成为能否顺利追回债款的关键。诉讼的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