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再复婚财产是共同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再复婚财产是共同的吗离婚又复婚,复婚之前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规定,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复婚后再离婚财产怎么分《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离婚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且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离婚所破坏的婚姻关系和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层面上的延续性,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实际上复婚就是第二次结婚,这个道理本来很简单,只是因为当事人没变,所以让人把本不该混为一谈的两组婚姻搅和到一块去了。夫妻的财产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原理,主要是以婚姻缔结时间为准,结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结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些财产例外(比如一方继承的财产已经明确为该方单独继承的财产)。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女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男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虽然会在离婚的同时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实践中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也是很多的。那夫妻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


·2023年还能离婚吗?
      2023年还能离婚吗? 一、还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


·宣告近亲婚姻无效需要哪些材料
      宣告近亲婚姻无效需要哪些材料 近亲结婚是法律不允许的,同时也在伦理道德和医学上也是不可行的。不过不少偏远地区和农村,仍旧迷信亲上加亲,导致许多近亲结婚的事实发生。此时作为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不过向法院申请需要准备一些材料。 通常来说,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要这些材...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法律不仅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还规定了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继父母都愿意承担起抚养继子女的义务的,因此,如何对双方的抚养关系进行认定就尤为重要了。那继父母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我们和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


·18岁结婚政策是怎样的?
      结婚是每个年轻人的一件人生大事,针对结婚涉及到的种种事项,我国也有多部法律做出规定。近年来一直有人大代表提案,要求降低法定结婚年龄到18岁,其认为18岁已经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18岁结婚政策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18岁结婚政策是怎样的?...


·女方离婚不带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除了对财产进行分割之外,就要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通常情况下,女方会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由男方按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女方提出不要孩子,那么女方离婚不带孩子需要付抚养费吗?接下来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女方离婚不...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谁是监护人?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谁是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父母双方均是监护人,离婚后,父母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现实中,要是夫妻感情破裂了打算离婚,而此时又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就会导致案件不被受理,当事人白跑一趟。那实践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呢?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一方 ?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


·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 一、离婚后资产纠纷怎么解决? (一)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 协议离婚的财产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


·国家赔偿法关于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即使是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国家的某些行为造成公民的人身权益损害的情况,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而法律也因此制定了赔偿法,但同时也规定了诉讼时效,那么国家赔偿法关于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国家赔偿法的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婚姻法中如何认定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生活中我们常常能见到一些流浪小孩、流浪老人,他们多半都是乞讨为生。您肯定都想过,这些人是不是被遗弃了,还是说家里贫困没有人了,还是说有其他原因。不管怎样,有一部分的确是被遗弃的,他们都是法律规定中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