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异后子女监护权如何变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异后子女监护权如何变更
  
  一、离异后子女监护权如何变更
  
  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现实生活中,孩子监护权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而相关法律并没有是否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监护权,除了现有监护人存在客观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之外,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证据的工作,这是获得孩子监护权变更诉讼的关键。
  
  二、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智力残疾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解决?
      主要鉴定就是有没有生活来源,如果完全没有,当然是应当得到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一、智力残疾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解决?1、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


·一段婚姻如果当事人都没有什么激情了
      一段婚姻如果当事人都没有什么激情了,往往最终都是走向离婚。而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在外面乱搞,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自然乱搞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关于离婚,其实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是有大量的条文规定,主...


·一、离婚财产划分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离婚财产划分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抚养费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抚养费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


·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生活中由于各种民事纠纷的现象,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种行为实施处罚,家庭暴力也是属于民事法律中的一种,他也存在这对他人故意伤害的要件,那么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家暴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本人不回家能补办身份证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申领人(补办人)户口本;(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


·一、离婚夫妻之间财产如何分配?
      一、离婚夫妻之间财产如何分配?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可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


·一、期权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期权夫妻共同财产算吗?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可预见的收益报告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而期权本质是一种权利和资格,其价值是否存在以及价值多少都是不确定的,需要在行权日或约...


·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民事赔偿不同,国家赔偿是从国家政府的角度出发给予受害者赔偿,而引发国家赔偿的事件往往是由于政府征地,案件错审等这类政府行为给当事人造成经济、身体及心理的伤害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会根据社会发展状况进行更改,那么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201...


·合法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说到分居离婚,其实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自然也就要满足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规定了,不过现实中很多想要以这种方式离婚的夫妻,却对合法分居离婚的条件不太清楚想,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吧。 一、合法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般来讲,夫妻分居都是合法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