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版权局收费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版权局收费标准是多少?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登记费用是每件美术作品收取300元的登记费,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但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二、哪些作品有著作权?(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三、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关于著作权登记,版权局的收费标准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如果美术作品的作者认为版权局的收费已经超过了个人承受能力,那也可以不进行著作权登记,没有进行著作权登记的情况下,美术作品著作权受到侵犯的,一样可以向版权局投诉。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怎么做 商标认证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定途径有五种: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


·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行为不包括除了以下行为以外,都是不属于侵权行为。《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


·怎么判定国际专利在哪一国有效
      在社会实践中,专利权并不是通用的,有一定的地域性限制的,在本国国境内只保护在该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而其他国家的专利并不一定受到保护。同时也是因为专利申请存在着地域性的特征,所以导致在国内申请的专利,虽然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但在国外却不受保护。比如说:甲有一在A国内申请获...


·电影角色著作权保护吗?
      电影角色著作权保护吗?电影角色不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电影本身是存在著作权的,但涉及到电影角色不存在著作权的情况,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


·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一、代理商抢注我们的不同类商标合法吗 为了打击不良代理机构囤积、抢注商标的行为,2013年新商标法增加了第19条第4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明确禁止了代理机构在代理服务以外的商品及服务上直接申...


·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1、专利权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应不同于物权共有行使规则。 2、同为知识产权的著作权、专利权,在权利共有时的权利行使规则并无本质差异,从立法的协调性考虑,应保持一致。 3、在权利行使规则中要充分体现专利法...


·对方申请我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是什么
      对方申请我商标无效宣告的程序是什么?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


·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就不可以继续使用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使用问题是怎么样的?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使用问题是怎么样的?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归属判定合作作品是两人以上合作共同创作的作品我国的合作作品包括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


·一般侵权商标是什么责任
      侵权商标是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