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从犯需要羁押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非吸从犯需要羁押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从犯可能需要羁押,羁押需要满足下列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羁押必要。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判刑?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公司在设立之后,是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融资的,但是手续必须合法,否则就会很容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遇到公司融资的情形时,也可以要求对方出具能证明手续合法的证据,否则可以拒绝将钱财交给对方。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律意识的增强,借款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也越来越关注。签订借款合同是贷款发放的一个主要环节,它是对签约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标志。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以...


·别人欠钱不认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认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认不还可以首先和对方协商,对方不予承认,可以收集证据起诉。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转移方式有哪些?
      当债放生转移之后可能会出现债的消灭、债的混同等等各种各样的法律效力,但是想要债发生转移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相关的债才可能会发生转移,当然债放生转移的话,还需要按照特定的方式才能进行转移,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债的转移的原因有哪些,转移方式有哪些? 一、债的移转原因...


·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是合法的吗?
      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是合法的吗?借条是父亲写的钱打到儿子账上通常是合法的,借条上显示的债务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向父亲或者儿子主张债权,若是任何一方都不还钱的,可收集证据通过法院诉讼起诉父亲和儿子予以解决。借条起诉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合伙经营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一般情况下,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目的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应注意以下问题: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负连带责任; 对内则应按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中未约定上述...


·公司法人变更之前债务谁承担
      您都知道对于公司来说资金方面的事情肯定是很重要的,很多公司为了更好的对资金进行周转一般都是会去借钱的,所以说对于公司来说很多都是有债务的。其中对于公司法人变更的话公司的债务一般都是由变更之后的公司来进行承担,那么规定是什么?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一、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借条截止日期起算诉讼时效吗? 与还款诉讼时效有关的法律规定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


·p2p贷款需要担保抵押么
      p2p贷款需要担保抵押么 一、P2P平台中的贷款需要担保抵押么?是不是全都需要物质抵押的? 1、不是的,贷款抵押分为抵押与质押两种。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


·新婚姻法贷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贷款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经历过,因为现在买房或者是买车都需要贷款,同样的,夫妻贷款也很常见,夫妻贷款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贷款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


·有关税务局税款不收罚金政策是怎么样的?
      有关税务局税款不收罚金政策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除了向银行贷款、民间拆借外,企业还可以发行债券。在市场利率低的时候,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融资手段。当然,也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发行债券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那么发行企业债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我们结合相关资料给您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