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妇女怀孕期间能否羁押?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谁敢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时她不会再犯,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所犯罪行的性质。1、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之所以把孕妇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似乎根据一般推论,司法拘留同行政拘留一样都是在短时间内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故亦应当类比行政拘留而规定将包括孕妇在内的特殊对象排除在外。但目前的法律规定并非如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对特殊对象免予拘留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对孕妇不能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其他刑罚,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 孕妇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不能执行死刑,所以即使罪该至死,但由于不能判处死刑,故生产以后或过哺乳期后,也不能再去判处死刑了。一般情况下对孕妇也不采用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而是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孕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孩子出生后,根据判决结果执行相应的刑期。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怀孕的妇女、患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等在羁押期间都是可以直接采取取保候审手段的,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手段时,被采取一方必须提供相应的人保或者是财保,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产生社会危害性的,应当立即取消该措施。
  
  
  


·男方要孩子女方怎么出抚养费
      如果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协商约定,孩子由男方进行抚养,而女方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抚养费的话,这也是可行的。不过男方要孩子女方怎么出抚养费才好呢?这是让很多当事人头疼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男方要孩子女方怎么出抚养费 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


·起诉不给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一、拖欠抚养费如何起诉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


·一、父母离婚财产小孩怎么处理?
      一、父母离婚财产小孩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夫妻财产可以赠与女儿吗
      夫妻财产可以赠与女儿吗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


·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


·导致无效婚姻的疾病种类包括哪些?
      婚姻是维系我们家庭以及社会的稳定的基础。但在我们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很多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对民法典律效力缺乏认识,一些早婚、近亲婚姻、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无效婚姻对家庭、子女以及财产造成严重影响。那么,哪些情况导致婚姻无效,无效婚姻的疾病种类包括哪些,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


·确认婚姻无效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
      确认婚姻无效简易程序规定是什么?宣告或者撤销无效婚姻的民事诉讼走什么程序,要依据案件的情况而定,案情比较简单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


·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离婚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


·无结婚证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当他们感情破裂时,财产应该怎么处理呢?我国暂未制定关于同居那男女财产规定的法律,因此需要参照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结婚证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一、没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按照法律规...


·一、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首先应由双方协商,一般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处理。如果孩子比较小,随母亲生活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